一位朋友是一家文化单位的老编辑,文笔为人称道,工作相当敬业,但要是说起他退休后的待遇,一向处世淡泊他,却冒出一肚子的火来。
他说,前些年,他所在单位为了建制的“升格”,将他所在的只有几个人编制的业务部门被“改制”成“下属事业单位”。当时,大家都不在意,心想,反正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不是公务员,也是公职人员,1993年“工改”后,享受的一直都是公务员待遇,何况还有“老人老办法”的政策,总不至于让他们这些老同志吃亏呀!
业务部门是要“凭本事吃饭”的。所以在那次“改制”时,来了一次重新“洗牌”,定岗定位。其中有一个混日子的人被“洗”了出去。但此人很会讨好“第一把手”,在没有部门接纳他的情况下(当然也考虑到他快到退休年限),“第一把手”瞒天过海,给他争取了一个“副处级调研员”的闲职。
不料这位朋友他们退休后,却发现极大的不公平:许多工龄比那人长,职称比那人高的同志,退休收入却反而只有那人的二分之一。
不平则鸣,但人事部门却拿出了“红头文件”说:你们是以职称退休的,享受的是事业待遇;他是以职务退休的,享受的是公务员待遇,这是有文件规定的。同一个单位,二十几号人,谁不知道谁?不论贡献,不论工龄,只讲编制,四十多年的工龄竟还不如四年多的“官龄”? 这一情况谁心里会舒服?
于是,这位朋友感叹说:我们这一代是饿过肚子,吃得起苦,也是服从组织分配的一代。都说要公平公正,不让老实人吃亏,但服从组织分配的结果,竟是吃亏,公理何在?
对此,我深表同情!并且认为:对事业单位的不切实际的一刀切,必将付出损害事业的代价。这不,作为事业单位的动物园,没钱发工资,不就连老虎也饿死了吗?
而倘若制定政策的公务员们在制定的政策时,只考虑到的他们自己这个阶层的利益,长此以往,其对国体的腐蚀恐怕远甚于那些贪污的个案吧!因为一旦公务员阶层脱轨成一个特殊阶层,难道会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吗?
可惜,无须讳言的是,现在,上至“人社部”下到一些具体单位的人事部门所发出的“红头文件”,哪一次不是在偏袒着公务员这一系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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