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12月30日《信息时报》报道,29日在广州大学城广州美院举行的广东省艺术类专场招聘会中,有某市政府招待办招人,仅两个名额,却辗转多场招聘会,至今仍未招到人。这不禁让人觉得有点奇怪,按时下大学毕业生纷纷尖削了脑袋往政府部门靠拢的行情来说,该市政府招待部门应该很容易招到合适人选才对的啊?为什么反而会出现招聘难的现象呢?
原来是因为这个政府部门提出的招聘要求是:会唱歌、跳舞,外表靓丽,身高1.68米以上,工作内容却不详。这种条件一来是大部分人可能并不合适,早早就被门槛涮下来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有一些条件符合的人对此不做理会,因为看看这招聘条件和工作性质来说,很让人担心这项工作可能还会有其它方面的要求。据说在招聘现场,该招聘已经引发众多参加招聘会的同学们公开质疑了,同学们纷纷追问该政府部门究竟是在招人工作呢,还是在选美?
看看该政府部门的招人条件,要求确实很高,应聘人员不仅要会唱歌跳舞,还要人长得漂亮。而且光是人长得漂亮还没用,身高还要足够高挑。当然,实际的应聘要求可能还远远不是上述这些。估计招聘人员在私下里面试的时候,很可能还会加上“要能喝酒,性格开朗,价值观念新颖”之类的招聘条件。
政府负责公务招待的人是否一定要能歌善舞?除非该市政府招待办的人员在开展招待工作的时候,经常要负责陪唱歌陪跳舞。按正常来说是根本不需要的。招待人员只要把迎来送往的公务招待工作做好就可以了,唱歌跳舞只是份外的事而己。何况就算招待工作中确实需要唱歌跳舞,那么又是否一定要身材高挑,长得漂亮呢?须知道:公务接待的待人接物又不是夜总会的小姐,为什么一定要长得好看呢?这是为了满足谁的贪欲?
等等!当仔细分析了该政府部门上述这些招聘条件之后,笔者怎么感觉这完全不像是一个政府接待部门在招人,而像是深圳的大街上、公交站、城中村等到处张贴的什么夜总会招小姐的招聘广告呢?哦,闹了半天,原来该政府部门是想把招待办办成该市的“天上人间”?
另外,从这家政府部门给出的招聘条件来看,显然不是单纯的公务接待这么简单,受聘人员很可能还要身负“公关”重任。唉,政府招待本来应该扬正还清,把社会上一些不好的东西去掉,现在反而调过头来,公然在校园招聘的时候,公然开出这种夜总会招“小姐”的要求来招接待人员。因此,尽管打着政府部门的旗号,但是因为要做的是类于“小姐”的工作,所以还是很难招到人。
尽管《信息时报》在报道中没有详细写出前来招聘的究竟是哪个市的政府部门,而是以“某”字代替,但是笔者想,这恰恰代表了这种以“选美”的形式招聘招待人员已经当前不少政府部门的常态,也在客观上折射出了当前不少官方招待部门的异化现象。因此,某市这种事情绝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普遍存在,以致于他们都早已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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