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干部履历表,载有重庆市渝北区、南岸区副区长,丰都县委副书记、县长,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一份判决书,注上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两纸文书,将“官”、“黑”两个印章盖在了一个人身上——年逾半百的刘信勇。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出现的一个词,无疑是对刘信勇的绝佳注脚——“官黑勾结”。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表述,2011年,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官黑勾结”、欺压百姓的案件,干扰、破坏、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以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自重庆打黑以来,一轮接一轮的打黑风暴一方面扫清了大大小小的黑恶势力,另一方面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官黑勾结”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按照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的说法,“打黑不打保护伞”等于没打,在未来的打黑工作中,应当进一步严厉打击“官黑勾结”,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长发育的土壤。
个别地区黑恶势力抬头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黑恶势力在农村以及城市边缘地带,如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活动较为频繁,对人民群众的影响较大。”
吉林省公安厅公共安全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朝捷曾对当前个别农村黑恶势力的状况进行过调研,《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问题对刘朝捷进行了采访。
刘朝捷告诉记者,个别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控制和动员能力下降,影响力在不断减弱,导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贯彻,国家法律、政令无法实施……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干部参与黑恶势力,并成为骨干成员,参与农村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
据刘朝捷介绍,在东北某地农村,村干部成为涉黑骨干,很多不法活动都以村委会的名义进行,在组织班子成员外出盗窃时,先开集体会议,然后公开行动。从2004年至2007年,该村村干部盗窃数额达15万多元,从玉米、花生、水稻到生猪,可谓无所不偷。他们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相关人员实行利益均沾,形成犯罪的群体化,出现了“办一案,带一串,挖一窝”的现象,结果是导致该村村委会“全军覆没”。
刘朝捷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还有个别地方的领导干部即使没有受到黑恶势力的拉拢腐蚀,也对他们极力维护,否认他们是黑恶势力。其中原因在于,怕承认本地有黑恶势力影响当地形象,担心年终考核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被否决,故而对当地黑恶势力采取回避的态度。
黑恶势力在农村容易“坐大”,在城市中,黑恶势力的发展同样存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者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当前黑恶势力的发展有几个趋势:首先是组织化程度提高。严格的组织纪律和强权管理,使黑恶势力成员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有助于其进行不法活动。
“其次是黑恶势力向经济领域的渗透深人。黑恶势力会利用我国社会转轨过程中暴露问题的‘有利时机’,加紧向经济领域进行渗透活动。这样既有利于掩盖犯罪团伙的不法活动,又为犯罪所得的巨额收益找到了广阔的转移、消融的途径,犯罪的利润得以迅速脱离非法领域转化为‘合法收益’。”这位研究者说,同时,黑恶势力的“专业化”进程将加快也是一大趋势。越来越多的黑恶势力已经将自己的犯罪落脚点放在提供非法物品和非法“服务”中,即制作、销售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控制卖淫、赌博、插手调解纠纷等,逐步出现了“地下出警队”、讨债公司、调查公司等“专业化”组织,促使其犯罪“专业化”程度的提高。
“官黑勾结”造成破案艰难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如今物质财富丰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产生了大量利益空间,在此刺激下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而少数领导干部腐化堕落,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为其提供‘庇护伞’,加剧了黑恶势力的滋生。”林喆说。
林喆认为,当黑恶势力形成的时候,就需要权力支撑,一方面可以为其活动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可以通风报信。这时候黑恶势力就会千方百计向权力尤其是基层掌权者靠拢,希望能为其撑腰充当保护伞。“当官场风气不正,缺乏监督机制的时候,‘官黑勾结’就成为一种必然”。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专家也认为,目前,打击黑恶势力的一大难点就在于,形形色色的“保护伞”给侦查工作带来了阻力。“保护伞通常为不法分子通风报信、消灭证据、阻挠检举揭发、干扰查处案件等。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保护黑恶势力,无所不用其极,以致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真假难辨、情报共享’的态势。不查处保护伞,就无法清除黑恶势力这一顽疾”。
对于“官黑勾结”的建立方式,林喆认为,黑恶势力向基层渗透的一个最重要手段就是行贿,通过不断地行贿,实现权钱交换,在基层建立起一张“官黑勾结”的网络。
“黑恶势力主要勾结行政部门,但有的也将黑手伸向了司法部门。通常来说,与黑恶势力勾结的官员级别越高,保护伞的作用越大。”林喆说。
构筑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面对复杂的“官黑勾结”网络,如何有效打击?重庆打黑的经验或可借鉴。
重庆打黑被誉为经典之笔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将打黑与反腐结合起来。林喆曾参加重庆打黑研讨会,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重庆打黑的实践来看,黑恶势力与官员腐败行为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从本质上来说,黑恶势力为官员腐败行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和条件,而官员腐败行为又为黑恶势力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权力支持。所以,重庆打黑的全过程也是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过程。”
刘朝捷也认为,从目前农村黑恶势力的活动状况来看,打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与发展,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地党委、政府对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要有明确的决心和态度,要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协调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刘朝捷说。
此外,林喆进一步分析说,应该逐步将打黑工作制度化。
“要颁布打黑除恶的专项立法,这部法律中应该包括:什么叫黑恶势力,对此应该有严格的界定。还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分工也进一步界定清楚,对于这些成员的量刑标准要有所区别。”林喆说。
同样参加过重庆打黑研讨会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京平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重庆打黑并不比其他城市打击黑恶势力的人数要多,但是之所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其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打掉了很多被视为“保护伞”的官员。
黄京平认为,应该关注运用综合治理手段,确保打黑除恶的效果能够更加长期有效。包括改进城市管理的各种手段、打黑除恶的理念、各种制度上的安排以及未来的制度构建等,将运综合治理的手段达到更好的效果。这既符合社会规律,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表现。[本报记者杜晓 本报实习生谷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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