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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华人宝宝能否挑战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一直是海外人关注和争不休的问题
成年人来,按照《中人民年共和国国籍法》定,只要得外国国籍,就自放弃中国国籍。不管双重国籍的争论如何激烈,这一条已是被认可的。
   
但是对出生在美国的父母居住中国的宝宝,问题却不那么简单。根据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凡是在美国出生的婴儿,自动获得美国国籍。于是赴美生产,以期为孩子取得美国国籍,是中国大陆许多妇女争相赴美的主要目的。据美国移民研究中心最近发布的报告,每年约有19万持非移民签证的妇女在美国产子,其中中国大陆的妇女占相当比重,这些孩子全部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外,本人出生在国外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根据这条规定,中国大陆赴美持非移民签证生产的孩子,都具有中国国籍。但是,根据美国宪法,这些在美国国土上出生的孩子,一出生就自动获的美国国籍。
     
问题在于,首先,这些被认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孩子,在回中国的时候,要按要求向使馆申请给“不便或不必要申请护照的中国公民”的“旅行证”。其次,按美国宪法,这些孩子已经获得美国国籍,这也是这些妇女来美生产的最终目的。第三,根据中国国籍法,这些孩子一旦选择美国国籍,即自动放弃中国国籍。这些美籍中国宝宝持发给中国公民的旅行证回国,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事实上的双重国籍还体现在孩子回国以后,很多人利用关系,通过各种渠道,为孩子报上户口,甚至取得中国护照。事实上的双重国籍的好处,在于这些孩子既能够在小时候父母身边时享受中国的义务教育以及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又能够在成年后以美国公民身份享受美国公民的包括教育等等的好处和权利。

    由于这些事实存在,美藉华人宝宝对双重国籍构成了挑战。但是法律是不容易被挑战的,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在美国,为了制止外国妇女来美生子,国会议员几次呼吁或提案,要求修改移民与国籍法,但是在美国,涉及修改宪法,不仅要获得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同意,还要有四分之三的州同意,谈何容易。而即使提案要求对宪法第14修正案的运用设置限制,也必然会受到移民组织人权团体的强烈反对而很难过关。结果就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外国妇女赴美生子仍然合法,会有更多的中国大陆的妇女为孩子取得美国籍而赴美生子。

   另一方面,在中国,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双重国籍的开放在可见的未来是不可能的,中国政府也不会允许对国籍法的挑战。那些通过各种关系在灰色地带游走,为自己的美籍华人孩子获取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在国籍、户籍管理逐渐规范下,最后只能依法选择一个国籍。如果选择美国国籍,就必然要为孩子定期办签证,在教育和居住方面缴纳各种应交的费用,不能够无偿使用中国纳税人的钱。由于在美国生下的美籍宝宝回中国时必须要办旅行证件,有关方面有纪录在案,因此要想长期隐瞒是不可能的。随着这类现象的增加和曝光,未来有关方面也会加强管理,杜绝事实上的双重国籍的现象出现。这些,都是美籍华人宝宝父母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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