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三家民营银行20日正式获批开业。较为引人关注的是,在温州民商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中,又有两人来自金融监管部门。他们担任的职位均是行长助理,其中,施正会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科技科,程林光原来则是温州银监分局监管二科科长。
比较有趣的情况是,此前开业的两家民营银行,腾讯控股的前海微众银行和上海华瑞银行,管理层中均有两人出身金融管理部门的成员。
前海微众银行的首席审计官秦辉,原先是深圳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并曾先后担任深圳银监局非银机构处处长、股份制银行处处长;首席合规官万军原是央行深圳支行支付结算处处长。
上海华瑞银行董事长凌涛,原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董秘许慧敏的前一职位则是上海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管理处副处长。
按照监管层的计划,作为金融改革以及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路径,民营银行今年将在更大范围内试点,每个省一家,就将有30几家。
“都不用分析,未来这些民营银行中肯定少不了来自监管部门人士,就好比民营银行管理层必然要从现有的银行挖角一样。”一不愿具名的银行分析师指出,民营银行需要来自金融管理部门的人士,监管经验固然是重要因素,专业素养比如风控能力同样是被看重的地方。
从这些下海者的角度考虑,一银行监管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中央金融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会有在国有金融机构挂职轮岗的机会,而作为基层金融监管人员,综合上升空间、薪酬收入等多方面因素考量,下海去民营银行,无疑是可选项之一。
“民营银行是我们的机会。”上述人士强调。澎湃新闻从各方面获得的信息显示,民营银行管理层收入尽管与经营情况挂钩,但收入较原监管职位翻倍,问题不大。
当然,金融管理部门人员到民营银行任职,也并不是全无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人力资源部2009年下发的《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担任要职的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其离职三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对一般公务员,这一规定时间放宽为“离职两年内”。
针对领导干部,中组部2013年10月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当然,规定都有除外条款。
比如,证监会明确,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经过批准可以担任督察长、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等职务。
再比如,上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提到,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所谓党政领导干部,是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外,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乡镇和科级以上在领导岗位干部的统称。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乡镇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副科级以上的领导成员,也被称为党政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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