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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文化向左,物质向右"

2011年夏初,贵州仁怀茅台镇。
    一群地方管理者以打造“文化”的名义向另一群普通的生意人下了驱逐令。普通老百姓的生态链原本就非常脆弱,一旦赖以生存的谋生方式被迫改变,就会陷入困境,这些人打着文化的旗号,做着惊世骇俗之举,所到之处鸡犬不宁。华夏五千年,“文化”所犯下的罪过并不多,此罪可算一桩。
    援引当地一话事人的说法:规划这条街是要把茅台镇酒文化集中在这条街上展示出来,建设酒文化,打造茅台镇国酒之心的对外形象。一向华丽的“酒文化”,捧着一颗骄傲的“国酒之心”,睁着被茅台酒喝得迷离的醉眼,干着争夺利益的勾当。“国酒之心”被华丽打造,而民心却沦丧了,难道那些管事人就不怕老百姓往赤水河里撒尿、吐唾沫星子吗?那时,茅台酒里品出来的不仅有“文化”,还会有腥臊的“民怨”!
     三十年来,茅台酒以“国酒”身份牵引着中国人亦步亦趋的前行,文化向左,物质向右,逐渐背离了五千年悠远的文化内涵,而成为纸醉金迷、奢侈豪华、权势地位的象征。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一次性购买了近82万元的茅台酒。十足吸引了全国人民的目光,至少我这般的小民,不得不在心中嘀咕:中石化真有“财”!喝两万元一瓶的酒,喝出来的是“文化”?还是鸟瞰天下的豪华奢侈?
    南通市通州三余镇副镇长王卫东一口气喝下了两瓶半茅台,导致“文化”中毒死亡,副镇长的地位从来就不是最高的,能喝完二瓶半茅台的酒量却一定是不低的,要有怎样强大的精神力量才能让一个人即便喝死,也不愿意浪费这一点一滴琼浆玉液。我想此人闭上双眼时一定看到了一条升迁之路。
    还是茅台酒,一直以‘国酒’自居的茅台,却并没拥有‘国酒茅台’有效商标的合法身份。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国酒茅台显然居于此类。如此一个“文化”酒竟然一直都有着一个非法的身份。“国酒茅台”的称号,合不合法,过去几十年来消费者都不在意,而今又为什么较起真来了呢!或许在老百姓心中茅台早已不再是国人的“骄傲”!
    茅台酒酒价一路飞升,怎一个“贵”字了得,直接飞离了凡尘俗世,飞离了咱普通百姓的视野,就连茅台酒的酒瓶也跟随着鸡犬升天,茅台酒瓶现在的收购价一般不低于200元,如果二个流氓打架,拿起酒瓶正要砸,要是看到是茅台酒瓶,我想他可能会拿起酒瓶飞快地撤离战斗,一个基层流氓打架的出场费高低不过百十元,捡个酒瓶的回报远大于抛头颅、撒热血。这些酒瓶流入重庆某处的地下停尸房里再一番倒腾,立即变成一瓶市场零售价近千元的名酒“飞天茅台”。或许某一天又摆在了某个懂“酒文化”人的餐桌上。
    那一刻,我分明看到了:茅台喝的不是酒,更不是文化,喝的就是一种空虚、一种无休无止的贪欲。
    茅台精神的缺失,是因为现实的无奈,
    茅台道德的迷茫,是因为价值标准的杂乱。
    茅台文化的“繁荣”,是因为文化被当作了华丽的包装。
    茅台节节攀升的天价,是因为权势物欲无限度的膨胀。
    一个没有了内涵的酒,会品者自然弃之,在贵州日报报业集团金黔在线网站举办的首届“醉.美.贵州–消费者喜爱的贵州白酒”网络评选活动中,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光义携旗下两大支柱产品参评,竟然拱手将第一的位置让给了贵州贵酒责任有限公司低调参评的贵酒,民意重重地扇了茅台酒公司一记响亮的耳光。就连当地的贵州省、贵阳市政府都秉承务实精神将招待用酒改为了贵酒公司的贵酒。
    茅台很“贵”,然而,“贵”不应该仅仅浮于价格表面,贵是一种修练,肤浅的贵获取财富!有内涵的贵修练文化底蕴!真正的尊贵和高贵,是贵于心、善于行、厚德载物、同济天下!希望茅台酒的话事人能明白这个道理,不至于葬送了茅台酒这一属于全民族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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