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在河北香河采访,遭一帮“不明身份”的人和四五台陌生车辆围堵,拨110报警,告诉新华社记者在某村采访遇到危险,希望警方保护。没想到110并没有询问记者遇到什么危险,反而问记者为什么晚上要去村里采访,并告知记者,在这里采访是要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香河县公安局真算倒霉,司空见惯的土地违规,竟引起新华社这样的强势媒体关注,否则没有人管;也怪该县公安局“百密却有一疏”,竟没想到对强势媒体应网开一面,接警再说。如今香河110拒绝接警的丑闻已经传播开来,更有网友将那些村民护送记者撤离的行为,和过去“白区”人民护送地下党走出危险区相提并论。
这下就给上级机关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严肃处理和自己一道打拼的弟兄吧,很不忍心;不严肃处理吧,又难过社会舆论这一关。
也正是在此两难境界之下,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近期研究决定,责成香河县公安局向报警人道歉并向上级公安机关作出深刻检查,香河县公安局当班领导写出深刻检查,当班民警停职检查。
这种所谓的“严肃处理”,就如同一个孩子做了错事,大人用鸡毛掸子搔他的“小PP”一样,不但起不到任何惩戒作用,犯错的小孩反而感觉很好玩、很舒服。
我们知道,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当一个公民遇到危险向警方求助时,警方理应以尽量快的速度,无条件地向其提供援助,可香河县警方,却“选择性受理”求助报警,合他们口味的就接警,不合他们口味的就拒绝。涉及政府主导的土地违规,就不合县领导的口味,他们当然不敢接警了。
而笔者认为,当班民警敢拒绝接警,绝对不是他的个人行为,一定是在痛苦或稀里糊涂地执行县委、县政府或县局、县局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否则你借给他一万个“豹子胆”,他也不敢拒绝接警,因为接警是他的天职,拒绝接警至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如果造成后果,或带来重大影响,还要面临构成“渎职罪”的可能。作为一名公务员,当班民警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
廊坊市公安局的此项处理决定,有两大明显弱点:一是仅处理执行命令的当班民警,却没有处理不让他接警的上级领导,是本末倒置,如此以牺牲“替罪羊”来平息事态的手法,完全是在忽悠社会;二是仅向新华社记者道歉还远远不够,因为该县110拒绝接警应该不是第一次。
很是纳闷当今中国,那些本该用铡刀伺候的贪官,一个个改成死缓、无期、有期了;那些本该判刑的贪官、渎职官员,一个个在领受行政撤职、降职、停职或党纪处分后,依然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一些人风头一过,又官复原职,甚至得到提拔。
廊坊市公安局对香河110拒绝接警一事的处理结果,完全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公然怂恿下级机关只要能充当好地方政府的“打手”,就可以不认真履行职责,其危害性将难以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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