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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副局长“因公酒驾”,公检法开多次碰头会罚款了事

2011年5月3日,四川丹棱县一副局长宿仁训酒后驾车被查获,其所驾车辆为公务车。丹棱公检法召开多次碰头会,认定宿仁训是因公喝酒暂按"酒驾"处以罚款19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行政处罚。经媒体报道后,上级交警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称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移送检方公诉。(华西都市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腐败万象,招招傻眼。四川丹棱县公检法一碰头,什么法律法规都成了孬种,公款吃款,顶风作案,居然美其名曰“因公酒驾”,如此蛇鼠一窝,还能为百姓秉持什么公正呢?
先说宿仁训局长的因公喝酒的事吧,在这些互相关照者的眼中,因公喝酒是否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主旋律呢?我分析,这因公喝酒,喝得越干脆,工作则越卖力,党交给的任务则完成得越透彻。
5月3日当天,身为县水务局副局长的宿仁训,带队开展全县农饮水工作。忙活一天后,晚上,他与多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县城某餐馆吃饭。席间,宿仁训喝了一两白酒和两瓶啤酒。酒局结束后,宿仁训驾驶单位公车,送一位同事回家途中,即被设卡检查的交警挡获。我斗胆问一问:有哪部法律法规有规定局长工作后,可以花纳税者的钱大吃大喝?可以自由驾驶公车?酒足饭饱,宿仁训局长还驾驶单位公车,送一位同事回家,这公车私用,该也是腐败吧。当然,这种腐败是小腐败,是大家都有的腐败,是不能算为腐败。
5月3日晚,交警部门在丹棱县境内,还查获了三个酒驾者,情形与宿仁训类似。不过,宿仁训等四人是否该依照醉驾入刑给予追究,交警部门非常犯难。
交警犯难让我真的糊涂,近日,公安部表示,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这个是全国各媒体的头条,用的都是大号的文字,交警们真没有关注,内部也没有学习?
我对层出不群的,充满希望的法律没有信心是因为我看到太多像丹棱县这样,公检法碰头就可以操纵法律、架空法律的事了,最后,法律又成了权力的喽罗,遭殃的仍然是没有权力的弱势群体,甚至这些法律又成了某些人的摇钱树,让弱势群体被摇得一穷二白。
宿仁训局长的“因公酒驾”被查曝光后,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急派出工作组,介入调查该案,并依法撤销了丹棱县交警大队此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确定宿仁训的酒后驾车行为,涉嫌醉驾。这又是媒体的“执法”,如果一个个执法机构的职能是“枉法”,而一味靠媒体的越权“执法”,何时才会盼来真正的法制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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