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挂遍遵义县毛石镇各行政村的横幅,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据悉,该横幅的内容为“马蹄镇陈秋芬违法上访被劳教一年半”。(6月15日《贵阳晚报》)
人都有尊严,即便是犯罪分子也不例外。一个人因为“非正常上访”被劳教,诉求的问题没有解决,还把自由搭了进去,就其处境来说已经悲惨,权力者将其有名有姓的公之于众,跟“上街游行”或“公开审判”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对其名誉权的一种漠视。
这种场景似曾相识,雷人标语层出不穷,诸如“偷井盖者抓住剁手”、“此处大小便者是猪”、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一人超生,全村结扎”、“该扎不扎,见了就抓”……至于嘉禾县当年那条拆迁标语,更是赤裸的恐吓。此次毛石镇将上访户劳教用来“现身说法”,也是一种“以儆效尤”式恐吓,这等于在警告那些正准备上访和正在上访的人。
普法当然可以,但如果是这种方式,叫人怎么也想不通,“上访被劳教”跟普法有什么关系?或许,上访者有非法上访的因素,被劳教也属于没有什么问题,但为什么要非法,为什么要上访却没有人作出解答。权力部门也没有据此进行工作上的反思,和给予人性的关怀,却将人家的不光彩的一面公之于众,大有幸灾乐祸的意味。
如此普法只可能适得其反,这不但会刺痛当事人的痛感,也会让其他人感同身受的悲悯,继而转化成群体性的愤怒。上访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必定有一定的诉求在里面,陈秋芬反复上访解决不了问题最终剑走偏锋,这难道是其不懂法等自身原因所致吗?真是咎由自取吗?违法上访这么久背后没有真正的原因吗?一个现象是,原来一些被定性为“钉子户”的上访者,最后却成了帮助政府解决各种问题的“志愿者”和积极分子,就是因为权力者换了工作思路,改变工作办法,真心实意帮人解决了问题。这样的事例,无论在现实还是戏剧中都不鲜见,这其实说明一个道理,就是很多上访者的诉求并不高,问题也不难,但因为诉求无路,解决无望,最终才走向了极端。
雷人标语折射的是工作态度和方法简单粗暴。就此而言,甚至可以认为这是造成违法上访一个诱因。普法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精神洗礼,是基于人性关怀和民生关切下的换位思考。正确的表达,不是“谁被判刑”式的恐吓,而是“请不要违法上访,那将独犯刑律”这样温柔的提醒、温馨的提示和告之。由是观之,真正需要普法的,恐怕不是群众而是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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