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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市茂名市公安局长大肆卖官,权力为何如此疯狂?

近日,广东市茂名市茂港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杨强大肆卖官一案,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法院指控,换岗前,大批干警排队送钱,共有36名干警向杨强行贿,干警花钱买官之后,大多是敛财和犯罪。(南方日报6月20日)
  送上8—10万元就可以被提拔为派出所所长、派出所指导员、主任科员等职,涉及治安、刑侦、经侦、禁黄赌毒等警务工作中的各个领域。而且明码标价,光明正大,这位公安分局局长真可谓大胆癫狂的可以。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的贪官在买官卖官上都是暗箱操作,私底下小心交易,而这位官员却大张旗鼓地卖官进爵,几乎成了半公开的秘密,而且短时间内并没有被查处。我们在震惊的同时,不免要问:权力真成了脱缰的野马不可遏制?在金钱的面前,法律成了摆设?在利益诱惑面前,难道神马都成了浮云、都抛到了脑后。
  一个分局的局长之所以敢这样做,他不呆不傻更不疯,只能说明他更熟谙官场的潜规则。首先也许他认为权力不用,会马上过期作废,为何不冒险一试。其次,他手中完全掌握着这样的资源,2008年机构改革,茂港分局的基层干部指标几乎都在他的手中,任用干部的体制为他提供了这样的便利。再次,长期以来也许他通晓上级对权力的宽容,或对管制的放松,让他可以钻这样的空子。
  从这位胆大妄为的官员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人民赋予手中的权力一旦为私欲所用,其危害巨大,更可怕的是一旦疏于监管或无人监管,那么失控的权力便如脱缰的野马狰狞咆哮、肆意妄为。只要给钱,什么样的人都敢用,甚至和他们沆瀣一气。花钱买了官职的人则在各自的岗位上渎职、犯罪和腐败,很多干警除了收保护费、赞助费、私设小钱柜之外,还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替黑老大追债等等。
  在所有的腐败中,用人腐败是危害最大、最烈的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源头。可喜的是这位局长最终还是倒下了,他的倒下无疑再次敲响了警钟,权力的缰绳任何时候都要勒紧,不可以放松,否则它伤害的不仅仅是民心,而是破坏了社会稳定,损害党的形象,降低党的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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