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五次交锋,终于拿下一名副市级巨贪——这么长时间办一巨贪,很值得人们深思。
原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冼文,近日在汕尾市中院公开受审。省纪委查明,冼文通过受贿、放高利贷,非法谋取巨额资金共1600万元!省纪委专案组11年前开始调查其受贿犯罪行为,通过五次交锋才将其“拿下”。
第一次交锋:1995年,冼文由珠海格力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升任珠海市副市长,省纪委当时就受到群众举报。时隔四年后,省纪委于1999年至2000年期间对冼文进行调查,发现冼文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还发现冼文利用个人权力为其妻陈文娟开公司牟取利益大开方便之门,但因未拿到核心证据,调查不了了之。
第二次交锋:2002年至2003年,又有人举报冼文挪用公款,省纪委再次调查,但仍未有结果。
第三次交锋:2004年、2005年,省纪委又对冼文任职格力集团时的一些问题进行调查,还调查了陈文娟公司的问题及冼文与时任格力集团公司副总苏结宏之间的一些问题,但仍旧难以证实举报内容。
第四次交锋:2006年,中纪委明确要求对冼文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并上报结果,省纪委于是开始了新一轮调查,但又是无果而终!
第五次交锋:2010年,在时隔四年后,省纪委领导再次要求彻查冼文的问题,案件进入新阶段,冼文在十一年后终于被“双规”!
冼文案的具体案情已经不需要多叙述了。这个11年的贪腐案,留给我们很多似乎说不清的疑问:
——为什么冼文案在两次时隔四年后才被调查?从1995年有群众举报,到1999年调查冼文案,共四年时间;从2006年第四次调查冼文案到2010年冼文归案,又是一个四年。既然被调查人的犯罪事实是清楚的,为什么还要留下四年时间?是案情不足,还是调查不清?
——为什么每次调查都能发现冼文犯罪的证据,但冼文为什么却在11年的时间内能在副市长和人大副主任的位置上逍遥自在?
——为什么最后一次调查冼文时会联系到2004年格力集团香港分公司总经理梁建华向冼行贿案?2006年查案时有没有查实这一腐败事实?
——为什么11年来冼文能在纪委的调查面前屡脱其身?是冼文的本事大吗?是冼文的手段高吗?在反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之时,什么样的背景才会让冼文无视法规?
——为什么巨额受贿者敢于肆无忌惮地直言不讳?冼文在接受“双规”时这样“高调”地对办案人员说:“我是珠海改革开放的拓荒牛,多吃一点,多拿一点算什么?你们用得着这样对我吗?”一个贪污受贿1600万地巨贪,凭什么对办案人员如此嚣张?
冼文受贿案为什么频露阻力?为什么要花十一年的功夫才能将受贿者绳之以法?我们在哪个环节上出现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据广东省纪委的相关人员说,冼文多年来在珠海关系网庞大,嗅觉灵敏,闻到气息不对时,就会调动各种资源自我保护,所以,他能几度侥幸过关,而当地一些干部担心一旦办不了冼文,可能会惹祸上身,所以,大家都采取与办案人员敬而远之的态度,案情由此一直陷于僵局。
由此看来,冼文案之所以难办,原因无他,相关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办案人员敬而远之是重要因素!这也是近来反腐败少有的现象——这些相关人员究竟是害怕受到打击报复,还是本来犯罪嫌疑人已经做好了相关工作?难道党纪国法不能在法律面前从严惩处腐败分子吗?
答案并不复杂。一个案件的背后,是对党纪国法的认识水平到底怎么样?我们经常教育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才能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如何让腐败分子真正无路可走?花十一年办一个巨贪,这既是成绩,也应当是警钟——反腐败,任重道远,必须时刻警惕,必须抓住要害,必须依法严惩,我们容不得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ūū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办一巨贪为何要花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