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洗了的内衣、被单等晾晒在哪呢?相信99%的人都会说当然是自家的阳台了。那1%的会是谁呢,兰州市的官员。日前,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案)》,其中规定:内裤、被单等悬挂物影响了城市形象。今后,街面阳台悬挂内衣等这种行为将最高被处以500元的罚款。(8月16日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是上海世博会后很风行的一句话。试想一个连内衣都不让在阳台晾晒的城市,市民能感觉到生活的美好吗?眼下兰州市的官员给市民就出了这样一道必选题: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 的阳台和窗外、屋顶、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安装有碍市容的物品,包括内衣等物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为了城市的脸面,竟然不许市民在自家的阳台上晾晒内裤等,违者罚款,这样的条例委实太让人可笑的很。我们都知道,内衣不同于衣服,要勤洗勤换,而且最好是要太阳光紫外线杀菌消毒比较好,不让晾晒,那湿漉漉的内衣凉在哪?难不成在卧室里。那么请问,兰州市官员们的内裤凉在了哪?
我想可能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正如一名网友在跟帖中所说的,官员家里都有甩干机,不用凉晒。二是官员的内裤是一次性的,穿一天就丢掉,洗都不用洗。你想手纸都能报销,更何况内衣呢。三是官员的情人多,内裤自然有人收拾,或丢弃或收藏。不是有的官员在被抓时从办公室都能搜出上百条内裤吗?
形象工程常常让官员的脑子发热,发热的结果却是决策跑偏了,官员的政绩有了,而民意却大受伤害。诸如此类的现象可以说比比皆是,近的有今年4月份河南省济源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起的全民捡烟头活动;远的如2009年四川洪雅县让全县机关干部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三角梅。看来兰州市还不是个例。
整治城市环境无可厚非,但城市毕竟是人居住的城市,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能给百姓带来便利,相反却是不切实际的扰民,让百姓颇有怨言,那么这样的条例是否还是少些为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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