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秀才江湖
9月9日22时55分许,深圳某饭店门口,四名自称是城管协管员的男子被一男子持刀砍伤,其中一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张旭光告诉记者,他和其余被砍伤的男子是城管协管员,被砍致死的男子是他所在小队的队长龚波。据介绍,龚波等人的人事关系隶属于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承包了该片区的部分城管工作。平时,他们驾驶电动车(涂有“城管”字样)在粤海街道办南油片区巡逻,主要就是劝阻乱摆卖。案发前,该小队曾在华明路一带劝阻烧烤摊。“我们让他们收起来,他们不听,我们就上前把他们的折叠桌等收了。”几名队员称,没有与小摊贩们发生冲突,也没有损坏对方的东西。随后,他们继续巡逻,走到龙城路一带。《南方都市报》
莫名其妙!涉及到城管,用词怎么这么怪啊!抓扯、摩擦、临时工,这里又冒出“劝阻”。这是“劝阻”吗?动口不动手、苦口婆心、好言相劝才叫“劝阻”,城管都动手了、都强制了,能叫“劝阻”吗?“我们让他们收起来,他们不听,我们就上前把他们的折叠桌等收了。”这算什么狗屁“劝阻”!这分明是“阻止”或“制止”!“平时,他们在粤海街道办南油片区巡逻,主要就是劝阻乱摆卖”,真会脸上贴金!城管主要靠“劝阻”展开工作?大打出手、强行没收不都是城管的看家本领吗?我不相信劝阻能招来杀身之祸,我不相信劝阻能使人动了杀机。
掩过饰非的词何止是“劝阻”,城管把人打掉门牙、打成脑震荡、打得伤痕累累,几乎无一不是“抓扯”、“摩擦”所致,不是殴打,没有拳打脚踢。有人说“给我城管三千,马上踏平美利坚”。有时候我真怀疑这些城管个个武功高强、内功了得,一抓一扯就能让人伤痕累累。可是,如果他们真的是武林高手,怎么遇到带刀的就吃亏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写城管“抓扯”的记者作何解释?
有队员表示,他们听说,行凶的男子外号“强某”,靠在当地收取摊贩保护费为生。他们怀疑当晚劝阻的烧烤摊点是由强某“罩着”的,所以招致报复。如果果真如此,事情就很明朗了,不过是土匪之间为了受保护费而发生的内斗,一帮有执照,一帮没有执照,一帮官方授权,一方自作主张,目前有执照、官方授权的一方吃亏了。但警方称并没掌握行凶男子收取保护费的情况,我们不能听信城管的一面之词,城管在全国各地的同伙受保护费的,我倒是屡有耳闻,都是每个月交一次,美其名曰“管理费”。交了管理费就可以随便摆,不交管理费摆在墙角都赶你滚蛋!
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理解:“据介绍,龚波等人的人事关系隶属于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承包了该片区的部分城管工作。”城管是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岂能承包给社会上的公司营运?反抗“正规军”,你们说是暴力抗法,请问反抗“雇佣军”算不上暴力抗法?都是乌合之众、随意拼凑,他们能代表法律吗?案发后,南山粤海街道办发布新闻通稿,没有提到他们的城管身份,我看就是这个原因,因为他们不正规、名不正言不顺。最后说一句,城管遭袭、1死3伤,我一点也不同情,这是我发自内心的真实感情,无论你说我冷漠还是无情,我没必要掩饰,如果死的是商贩,我会深表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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