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文彪
记者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新闻办获悉,网传15岁当干部的该县安家庄乡党委书记曹莉12月22日被免职。此前多家媒体以《山西吕梁临县15岁女孩当干部》为题,对临县安家庄乡党委书记曹莉参加工作时间提出了质疑。(12月23日新华网)
相比于此前有媒体记者采访时,临县多个部门对曹莉15岁参加工作一事表示不知情或避而未答,临县县委决定免去曹莉临县安家庄乡党委书记职务,并提请免去其乡人大主席职务,无疑是当地朝着正确处置该事件方向迈出的一步。不过,有关方面对于曹莉履历造假的处理,显然不能仅仅止于免去其相关领导职务,还应当取消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处理。
除此之外,临县有关方面还应依照政策规定追究曹莉父亲曹兴旺的责任。1993年12月,时任临县副县长的曹兴旺为尚在读高一的曹莉办理招工手续,既然属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临县有关方面显然就应当对其实施问责。不仅如此,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从法律上说,官员履历造假有的实际上已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所以,当地有关司法机关还有必要介入事件调查,如果发现相关人员存在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行为,就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使其受到法律制裁。
与此同时还需看到的是,曹莉履历造假和其他一些官员违法违纪行为一样,首先是由网友发帖爆出,然后媒体予以报道,有关方面才介入调查与处理的。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没有网友发帖与媒体报道,曹莉履历造假行为能否被发现,其是否会受到处理,都难免要打上一个问号。在发现曹莉履历造假以及受到查处上,网友无疑又立了一功。但是网友在官员履历造假以及其他一些违法违纪上“屡立奇功”,实际上恰恰反衬出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曹莉简历造假一事,当地有关方面还应追究相关监督部门的失察责任,对其不作为行为实施问责。
其实,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官员违法违纪行为固然必要,但是发现与查处官员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首先是相关监督部门的职责,如果相关监督部门在官员违法违纪行为上总是抱持着“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只是在群众举报与媒体监督之后才迫于舆论压力采取行动,显然是不利于更为有力地发现与查处官员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而一些地方监督部门之所以面对部分官员违法违纪行为不作为,很大程度上实际是因为受到了来自相关领导干部的压力。所以,唯有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官员权力制约机制,使官员权力行使受到制度的刚性约束,才可能有效消弭部分地区监督部门抱持的“民不举、官不究”态度,改变其在发现与查处官员违法违纪行为上的被动态度,促其更为积极地履行监督职责,在更大程度上减少官员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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