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三九”)原董事长王观超10年前在笔记本上写道,“多成立几家公司,用公款在里面玩,赚了归自己,亏损由国家承担,大家都是这么做的”。近日,王观超因贪污公款2629万余元、挪用公款400万元,被重庆市高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十年前“立志”侵吞国有资产
王观超一直将侵吞国有资产当作自己的追求。重庆检方发现,在王观超的一个笔记本上发现他在2001年写的一段话:“多成立几家公司,用公款在里面玩,赚了归自己,亏损由国家承担,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为此,他刻苦钻研财务会计知识,并聘请退休的司法人员当公司“法律顾问”。用搬家公司搬走关键账目,藏到难以发现的城郊;不住自己的房子,而在对面租住,专门观察自家动静,这些特别的举动都出自王观超。办案检察官说:“他是将侵吞国有资产当作一门事业来做。”
2008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重庆检察机关交办特大国企贪污案——北京三九原负责人王观超涉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赶到北京后,办案人员发现王观超早做了充分准备:企业已转卖,人员已遣散,账册被隐匿,证据已缺失。王观超还把家属送到国外,当起“裸官”,办案人员几乎查无可查。
最后,办案人员终于发现了重要线索。据王观超一处住宅的保安回忆,曾有搬家公司运走一车铁皮柜。据此,警方于2009年春节前,在北京机场附近一间房子里发现了消失的账目——一屋铁皮柜,重达1吨多。
专案组终于查明了王观超的犯罪事实。2009年11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观超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2629多万元,实际分得公款2483多万元,构成贪污罪;同时挪用公款40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私下控制七家企业各有分工
王观超除了公开担任北京三九的法人代表外,还实际控制了七家企业,不断把北京三九大量的资金及业务注入。这些公司分工不同:北京佳恒伟业公司、北京阳光丽达公司、天津三九公司是专门用来承接北京三九的资金及盈利业务的;北京恒源投资公司是专门用来日后收购北京三九的空壳;北京丰达百通公司是用于隐匿公款及控股其他公司的;世爵汽车专卖店是为自己安排的“后路”。
通过改制中的漏洞,王观超一举把自己侵吞的公款“变现”。办案检察官表示,侵吞的公款被王观超部分用来买豪宅、汽车、股票、基金,他在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有房产11处,有多辆豪华轿车。不少资产还增值了,如他在深圳的一处房产,购买时500万元,案发时已经升值到近3000万元。
第三方审计评估把关不严
“国企大盗”为何能得逞?记者调查了解,一方面是企业内部多人贪腐,难以互相监督;另一方面是第三方的审计评估未发挥作用,让企业管理人员钻了空子。
在企业内部,王观超的行为并非没人知道,但北京三九管理层中有多人贪腐,相关人员自己也在利用漏洞侵吞公款,如副总经理张翼鹏、财务总监王赟章(已判无期)等人,他们形成了互相牵制、互相要挟的关系,谁都不真正捅破问题。
此外,王观超还利用自己的“关系网”抵制监管。专案组到达北京后,王观超对他们的行踪非常清楚,专案组负责人宋云峰被人跟踪,还接到了恐吓电话。有专家认为,第三方审计评估环节上也存在把关不严,让王观超等管理人员钻了空子。据了解,个别审计评估中介机构仅几天就完成了对北京三九的年度审计。“这种现象不正常。一般而言,对于架构复杂、财务核算量较大的公司,审计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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