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社区 > 奇闻网谈 > 正文

男子身绑自制炸弹去“借钱”

安庆某局职工将烟花筒拆下捆绑制成炸弹,敲诈安庆某公司老总;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

因赌博和做生意赔本,安庆某局一职工徐琛(化名)竟身绑自制的“爆炸物品”向安庆某集团公司老总王嘉(化名)敲诈勒索200万元。1月7日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徐琛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王嘉是安庆一家民营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的董事长,2011年12月30日上午11时许,王嘉正在办公室工作时,突然闯进一名陌生的青年男子。“您是王总吧?请借200万元给我。”青年男子见到王嘉便狮子大开口。
       王嘉当即拒绝了他。令王嘉始料不及的是,男青年见遭到拒绝,突然拉下上衣拉链,露出类似雷管的物品。正当陌生男子要挟王嘉时,因有人进入王嘉的办公室办事,陌生男子迅即仓皇逃离。
  陌生男子逃离后,有人立即报了警,因犯罪嫌疑人身上可能藏有爆炸物品,安庆迎江警方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破工作。
  2011年12月30日中午13时许,侦查员通过现场的监控录像及外围调查,查清犯罪嫌疑人徐琛的真实身份后,专案组兵分三路,一路直奔犯罪嫌疑人住处守候,一路到其工作单位进行守候,另一路继续在王嘉办公室楼下守候。
  2011年12月30日下午16时许,专案组在安庆市孝肃路与双井街交叉口附近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徐琛的踪迹,两位民警迅速贴靠到徐琛身边,将其抓获。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徐琛,1980年出生,是安庆某局的一名职工。经过审讯,徐琛交代,因其赌博和做生意赔本,欠了近百万元外债,于是想到了制作爆炸物恐吓王嘉,向其敲诈200万元。
  徐琛交待,其绑在身上的疑似爆炸物品,是将购买的烟花筒拆下,用胶带并联后绑在身上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这种自制“爆炸物品”具有一定的爆炸威力。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徐琛不仅有着研究生的学历,其父母与妻子还都是教师。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男子身绑自制炸弹去“借钱”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