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近日,一则“案犯自首不受理,福州警方错抓海南女大学生,将错就错!《看看吧,这张清纯的脸,她就是海南一名在校的大学生,竟然成了XXX的牺牲品》”的微博在网上被大量转载,网友们都关注着这个农村女大学生的命运。4月20日,该微博当事人的哥哥向南海网记者讲述了这段曲折的经过。
4月20日晚,南海网记者联系上了该微博当事人的哥哥陈斗时,此时,他正在福建福州,“小妹的案子本来是今天开庭的,不知道为什么延长到下个星期二才开庭?”
陈斗时告诉南海网记者,他们家有三个女孩,大姐陈才女、二姐陈宝女、小妹陈尾姑。2007年11月23日、24日,陈宝女与朋友谢某某等共8人在福州市中亭街两家服装批发店内先后盗窃两个手提包、现金及手机等财物。案发当天,谢某某等7人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而陈宝女未被抓获。
由于大姐陈才女当时尚未办理户籍,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因此平时大姐用的是二姐的户口,而二姐则使用小妹陈尾姑的户口。故公安机关提审时,当时在押的谢某某等同案犯将参与盗窃并在逃的二姐陈宝女谎报成小妹陈尾姑。2011年9月,在海南琼海市某学院就读的陈尾姑在学校内被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上网追捕的信息抓获,随后被福建警方移送到看守所羁押。
“小妹陈尾故在案发时正在海南儋州读初三,也并没离开海南,怎么能到福州盗窃呢?”陈斗时说,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曾向他们出示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以及相关截屏照片,但他们觉得该录像及照片中所谓“陈尾姑”的外貌、体型以及穿着打扮等都与当时以及现在的陈尾姑完全不同,应该是陈宝女。
陈宝女于2011年10月31日到福建福州台江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并承认了参与该起盗窃案以及当时将陈宝女谎报成陈尾姑的详细经过。陈斗时说,令人不解的是,当地警方没有接受陈宝女的投案自首。
陈尾姑的命运究竟会走向何方?这起离奇的事件真相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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