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不做爱,阴阳就不协调,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天理了。
《诗经》上有这样一首诗,叫做《野有死麇》: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兮,无使也吠。
这里稍微翻译一下啊——
野地上有只死獐子,用白茅草儿来包就。有个女孩儿正当年,那青年人来引诱。林子里有棵死小树,野地上有只死小鹿。用白茅草儿来捆住,有个女孩身体玲珑如美玉。缓缓慢慢地来呀(来日方长之意),不要碰我的围裙呀,不要惹我的狗叫起来(咬你)!
讲的正是先秦时代男女野合的情形,尤其是最后一句,那是特别特别的情色,即便放到现代,也完全是十八禁了。
其实这种野合风气,乃是出自政府的支持,《周礼•地官•媒氏》上说: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这是说到了仲春(也就是二月)这个万物生机蓬勃的月份,要让官员们晓谕所有的男女,在这个时候,彼此相约到野外。相约到野外做什么呢?就是交欢。而且还规定,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却拒绝参加这一活动,就要接受惩罚。怎么惩罚呢?就是强迫人们到还没有成家的家庭去。去了干吗?当然还是行房。
为什么把日子定在仲春呢?因为春天是播种种子的最佳时节。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是“天人合一”论,在天人合一的观念里,天与人都是一个宇宙,只有大小之分:由于天圆地方,因此人的头圆而脚方;天上有日月星辰与风雨雷电,所以人有五官与七情六欲;地上有九州岛,所以人有九窍;圆周分为三百六十度,人当然有三百六十根骨骼。
因此《白虎通义•嫁娶》上理所当然地宣称:“《易》曰:‘天地组,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人承天地施阴阳,故设嫁娶之礼者,重人伦、广继嗣也。”
男女的性结合正是宇宙二元自然力相互作用的一种表现,人的微观世界的所作所为必将影响到整个宇宙的宏观世界。反过来,天地之变(风雨、雷电、寒暑等)会对男女性交、受孕有很大影响,所以行房也要挑一个好日子,比如大雷雨天的明显就不合适做爱。
而另一位进士出身的官员华学澜则曾在其《庚子日记》中说:“本日为拳民荡平西什库之期,摆金网阵,唯洋人有万女旄一具,以女人阴毛编成,在楼上执以指麾,则义和团神皆远避不能附体,是以不能取胜。”由此可见女阴崇拜在中国的影响力。
今天人们谈起文言文,就会以“之乎者也”代称,可见这几个字在文言文中出现频率之高。既然谈到女阴崇拜,“之乎者也”的“也”字不妨好好说一说,这个“也”字和用来象形男性生殖器的“且”字相对应,是用来象形女性生殖器的。
在《说文解字》里头,“也”字归于“人”部:“也,女阴也。”这个字是象形字,从古籀文可以看出,它包含女性生殖器的大小阴唇和阴蒂,实在是象形得不能再象形。清朝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以为“许说此字必有所受”,不过心里却很不舒服,写了个批注说:“然是俗说,形意俱乖,知非经训。”另外一位经学大师段玉裁在注《说文》则认定:“本无可疑者,而浅人妄疑之。许在当时必有所受之,不容以少见多怪之心测之也。”
所以呢,今天提倡国学教育者如果遇见小孩子不肯读书,不妨告知以书中自有颜如玉,细心温卷,也字连篇,则此中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奇文:天人合一床第有理(作者:王威 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