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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批准 修理受灾房屋及汽车可抵税

4日颖拉内阁召开2012年首次会议,通过多项救灾措施,包括批准受灾民众的房屋及汽车修理费用可抵扣个人所得税、民众出售淹水车后购新车可享受首车退税措施、以及同意为受灾的促投厂商豁免法人所得税最长达8年。此外,内阁会议还批准央行可上调存款手续费率,以用于支付及偿还金融机构复兴基金(FIDF)的债务和利息。
财政部助理部长汶嵩透露,受灾房屋及汽车维修费用的抵税额,依次不得超过10万铢、以及3万铢,将在2011税年及2012税年实施。至于整辆汽车全被洪水淹没、或者修理费用超出汽车价值,导致民众需要购买新车代替,也可享受首辆汽车退税措施的优惠,最高可获得退税10万铢。这些税捐措施将导致2011-2012财政年的政府收入流失约41亿2000万铢。
汶嵩表示,会上还同意受灾经营者购买新生产机器,其提列的折旧费用可达生产机器售价的1.25倍,而且首年提列的折旧率可达40%,以减轻经营者的赋税负担。
国务院副发言人察里叻指出,内阁会议已知悉促进投资委员会(BOI)在去年12月29日决议的援助措施,依照其促进投资的类别实施不同的援助措施,例如其法人所得税豁免额度是否设有上限,最高可获豁免法人所得税8年,以推动民间投资复苏。
副总理、兼商业部长吉迪腊表示,内阁会议昨天已原则通过4份与贷款相关的法例,包括FIDF债务转移至央行、发行公债集资落实防洪基建投资计画、修改央行法例以向商业银行提供低息贷款、以及水灾保险体系基金的成立,有利国家长期发展。
针对FIDF债务的解决方法,并债务总值达1.14兆铢,年均利息负担达650亿铢,将交由FIDF及中央银行负责管理本金及利息,并将修法容许央行提高金融机构的存款手续费率,由目前为受担保存款总额的0.4%,最高可增至1%,以使央行有足够资金支付FIDF的债务及利息。此举还有助降低年度财政预算的偿债负担,使用于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的预算不超过预算总额的15%,容许政府增加贷款用于推动国家发展,包括治水系统及保险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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