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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握鸟照泄奸情 脸书留言真的很刺激


 fb洩姦情!基隆市一名男士官长,与同袍身材火辣的妻子暗通款曲搞车震,不但自拍人妻紧握士官长私处的照片作纪念,士官长事后还传讯息:「在车上做爱,真的很刺激!」女方也回覆说想跟他生孩子。未料,同袍无意间看到妻子手机上脸书的咸湿对话及亲密照,怒告2人通姦,士官长花30万元求和解,同袍答应却又反悔,法院日前认为双方已履行和解,拒绝受理该案。

  检方调查,江姓士官长(20多岁)3年前认识何姓同袍的妻子,何妻长相艳丽,身材凹凸有致,双方互留电话,并瞒著何男相约出游。前年1月,士官长餐叙后载著何妻到深山赏景,在酒精催情下大玩车震,江男事后在脸书私讯何妻:「妳到家跟我说一声喔!」
  好奇查看妻手机

  前年7月底,何男操作妻子手机,发现她已登入脸书,他好奇查看妻子脸书内容,竟见江男私讯何妻:「在车上做爱,真的很刺激」、「每一次都是珍贵的回忆」,何妻也回覆:「我想要赶快帮你生个小江江,不想管那么多了啦!」

  何男也翻阅江男与妻子的合照,其中一张妻子上半身赤裸,笑盈盈地俯躺在江男胸膛,一只手握著江男的性器官,江男则神情得意地看著镜头微笑。何男气得拿这张照片状告2人偷情,检方依通姦罪起诉江男与何妻。

  辩「只是开玩笑」

  检方调查,何男与妻子结婚5年多,何妻坦承与江男在脸书有咸湿对话,但辩称:「只是好玩、开玩笑而已,并没有真的发生关系。」江男也说与何妻只是普通朋友,平常只聊家庭与工作琐事,「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有那些对话!」检方认为有对话纪录佐证,即便2人卸责仍起诉。

  花30万元求和解

  全案日前经法院审理,何男主动撤销对妻子的告诉,江男则支付30万元赔偿金和解,但开庭时何男认为金额不足以弥补精神伤害,当庭反悔,但法院认为双方已履行和解条件,拒绝受理,全案仍可上诉。

  律师蔡瑞麟表示,《刑法》重视证据取得来源,若未经对方允许,从其脸书或私人管道取得的照片,恐无法作为呈堂证供。

  亲密照不算通姦

  蔡瑞麟表示,通姦必须有具体性交或口交证据,仅男女裸身、女方握住男方生殖器的照片,并不构成通姦行为。不过若以此照片当作民事离婚诉讼,被采纳的机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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