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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校长挪用学生餐费 包养情妇

广西北流市一名47岁的已婚校长,私吞学生营养午餐费62万元人民币(约3百万台币),包养一名新任女教师及私生子,上月底被因挪用公款罪及收贿罪被判刑7年。


《南国早报》报导,47岁的苏恒从2000年开始在广西省北流市白马镇一所国中担任校长,2008年结识甫到学校任职的李姓女教师,他看上李女姣好的面貌,儘管已有妻室,他还是勾搭上李女,李女为了与「情夫」双宿双飞离开学校,为苏恒产下「爱的结晶」后,在南宁开了一家美容院。离谱的是,苏恒最初还用学校名义发放薪资给情妇,遭到投诉后才停止。


不仅如此,苏恒从前年开始,挪用了学生的营养午餐费用62万元人民币,包养情妇和私生子,又挪用公款19万人民币(约92万元台币)做为个人私人投资之用,并收受多名教师所「进贡」的贿款近3万元人民币。


他并向学校预支19万元(约92万元台币)伙食费,其中10万元(约48万元台币)支付作业簿等物品资料费,9万元(约44万元台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开会经费等业务开支」,这19万元的单据顺利到手,无人阻止。


直到接受调查后,苏恒才分批将挪用的营养午餐费用归还给学校,后来又将另外8万元伙食费退到检察院,上月底,当地法院以「挪用公款罪」、「收贿罪」判处苏恒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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