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社区 > 奇闻网谈 > 正文

为逃避千万元债务 常州一企业主自己状告自己

为逃避千万元债务 常州一企业主自己状告自己

为逃避千万元债务 常州一企业主自己状告自己

为了逃避两千万元的债务,常州一家企业的老板李某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虚构3100万元的借款债务后,自己告自己。近日,常州中院对这起虚假诉讼案作出了判决。
2014年12月,常州聚智财商贸有限公司向常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常州常霞电器有限公司曾向他们借款3100万元用于银行贷款转贷,未能按期归还,要求常霞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100万元及违约金20万元。案件开庭后,常霞公司认可了聚智财公司的诉求,并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归还3120万元,随后却没履行协议,聚智财公司便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认为该案中的两家公司恶意串通,捏造了借款事实。常州中院通过再审查明,常霞公司和聚智财公司实际控制人都是李某。原来,之前李某对其他公司的一笔2000万元债务有担保责任。由于那家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李某在偿还一部分担保贷款本息后,无力支付剩下款项。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马胜强介绍到,为防止相关债权人诉讼后查封 变卖公司资产 ,李某通过自己控制下的多个公司进行循环汇款,造成常霞公司向聚智财公司“借款3100万元”的假象,并且编造虚假的借款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法院再审认为,该案中,虽有借款合同,但不存在真正的借款关系。虽有汇款凭证,但不存在真实的借款款项交付,属于虚假诉讼。
最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聚智财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对聚智财公司、常霞公司分别处以10万元和20万元罚款。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为逃避千万元债务 常州一企业主自己状告自己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