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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妈穿鞋“六注意”

孕妇在怀孕期间,尤其是怀孕末期的三个月间,孕妇专用鞋的需求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般的状況下,人类双脚的体积与形状在一天之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点不同,而这个变化在人类足部软组织(softtissue)当中算可被接受的,也就是说这个变化量是在可忍受范围內(tolerableallowance)。但是,可忍受范围的決定又与可忍受时间相关,简单的说,时间越短可忍受范围越大,时间越长可忍受范围越就越小了。
  
      因此,在平均一日的着鞋时间(8hours)的状況下,脚部围度或稍为肥度(fittings)的最佳可忍受范围为3—5mm。
  
      孕妇的双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状况,有着许多生理性的变化,一天当中的脚部围度变化(肿胀)量在10—25mm之间,远远超过人类双脚的可忍受范围。而孕妇脚型的变化仅止于围度(肥度)的变化,脚长的变化量则是随着体重(即坐姿、站姿及走姿)的有无而改变,坐姿与站姿的平均变化量约为4-7mm,站姿与走姿的平均变化量约为3—6mm。
  因此,孕妇在怀孕期间,尤其是怀孕末期的三个月间,孕妇专用鞋的需求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选择孕妇鞋的尺码应该注意以下的几个原则:
  
      (1)鞋类尺码(size)係依脚长而定,必须注意坐姿、站姿及走姿之延伸量,约比脚长多出10mm。
  
      (2)选择圆头且肥度较宽,鞋面材质较软的鞋子。
  
      (3)鞋型选择上开式,即系鞋带式(lace-up)或魔术黏贴带式(velcro)较佳,其次可以选择有松紧带或可调整宽度的鞋类款式。
  
     (4)怀孕十个月间,可分前期(0—6个月)及后期(6—10个月)换穿不同的鞋子,即孕妇前段鞋与孕妇后段鞋,而孕妇后段鞋宜选择具有足跟杯垫(heel cup)的保证装置。
  
     (5)选购孕妇鞋要注意鞋跟高度,理想的鞋跟高度为:15-30mm,平跟的鞋子虽然可以接受,但是随着孕妇“体重的增加”及“步能重后移”的影响,在产后往往会带来足底筋膜等脚跟部位的不适。
  
     (6)最后,鞋底要选择耐磨度好且止滑性较佳(如双密度PU材质)的大底。
  以上为一般性选购孕妇鞋要注意的地方,如已经产生怀孕末期的异常症状,则必须与医师诊疗配合其他鞋类特殊装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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