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引争议 专家称保护家庭成员权益应不分性别
《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继广州、深圳、长春、济南、青岛等之后哈尔滨加入全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城市行列。
该条例中除打骂外,把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列入家庭暴力的范畴。这一亮点,近日也成为网络热门话题,引发讨论。有网友建议,立法保护的应该是家庭里的弱势群体,不应以性别划分。
女性赚钱较少 较难离开配偶独立生活
《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除打骂外,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的范畴。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并依法处理。
不给老婆钱花算家暴?网友议论纷纷,女性网友奔走相告“要嫁就嫁哈尔滨男人”。男性网友也有意见了,啥时有个《男人权益保障条例》?也有网友提出疑问,“那老婆不给零花钱、买烟钱算啥啊?藏私房钱又算啥啊?”
哈尔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宫立新对规范家暴也给出了解释,“我市家庭暴力的受害方90%以上是女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平均每年上升2.7个百分点……严重损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因家庭暴力引发受害人以暴制暴的恶性案件,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授刘明辉说,《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更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她说,关键在于有操作性。法规有稳定性,多少年不能变,“要有操作性,最好有积极的措施。”
赵思乐长期从事女性权益维护宣传工作,她说,哈尔滨的条例规范了详细的家庭暴力的概念,是国内的家庭暴力的共识,“出现在公共法律条文里面,这是个可喜的进步。”她说,这也体现出社会对反家暴的认识越来越进步。目前,家暴的形势非常严重,全国妇联和全国统计局主办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
赵思乐介绍,经济暴力的背景是男性赚的钱相对女性来说比较多,比例还在不断扩大。调查显示,城镇和农村就业女性的年均收入分别为男性的67.3%和56%,“经济处于弱势的女性更难离开(配偶)独立生活。”
没收“购物狂”的银行卡也属经济封锁
“经济暴力的表现在不给老婆钱花。但是老婆花钱也要有计划、有节制。经济暴力也可测量,比如说,花钱需不需要伴侣的同意?不同意是否不能花?花了是否会受到严厉的责备,而造成精神的压力?”赵思乐说,钱由男性控制,从而对女性自由造成威胁、处境带来恐惧,而这种恐惧、控制是长期存在的话,就是经济暴力。
去年,曾有媒体报道,有网友因为其妻子网购没节制,一次网购就花了2.3万元,买了三箱面膜,用了一年还有剩的。因此,为了防止妻子“双十一”再网购没用的东西,丈夫提前把妻子的银行卡和信用卡都“没收”了,这种做法算不算经济封锁?
“这也算。把卡没收,其实已经超过协商范围,也算一种控制。”赵思乐说,让女性没有协商的机会而形成一种控制,虽然是短期的,但女性知道花得多卡就会被没收,她的精神受到冲击,会带来长期的恐惧。“不是说过后把卡还给她,这个暴力就结束了。她受到的暴力是指被控制,这种控制是不会因为暂时的放松而不存在的。”
同时,社会上也有女性购物发泄案例存在,赵思乐认为,如果真的是无法控制购买欲,可能是一种长期的心理疾病,也可能附带别的问题,它不能简单地用经济控制去解决。
法律保护家庭成员权益应性别平等
广州黄姓先生,是一位好先生,一个月收入七八千元,除了基本花费外,其余都上缴给老婆。他担忧,如果要钱老婆不给,男性算不算被家暴?
“(女性)用经济控制而造成(男性)恐惧也是家暴。”赵思乐说。而在刘明辉看来,家庭暴力不仅仅是男对女,也有女对男。她说,如果男性赚了钱交给女性,女性不给钱给男性花,要是控制得特别严格,要一点钱都很吃力,“这可以算冷暴力。”
赵思乐说,法律保护家庭成员权益,如果以性别划分的话,也是性别不平等。“性别平等、家庭文化的平等,打破性别的陈旧固有思维,才有利于家暴的减少或消失。”
刘明辉建议,我们以后立法用性别平等,不用男女平等,应该性别中立的,性别要多元化,男性女性都需要保护,这样能更好地保护男性和女性,“现在的立法忽视了男性的平等权利,这也是一个缺陷。”
网友声音
J西卡:尽管我是女性,但是站在理性的角度上,这样的法规不合理。不给老婆花钱应该制定个范畴,真要是碰到好吃懒做的女性,就等着伸手向老公要钱花,不给就算家暴,那还不乱套了?
lalala: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老公向媳妇要钱,媳妇不给才对。
李嘉辰DK:从11月1日起,全国将面临花钱大手大脚妇女大迁移!大量妇女涌入哈市,哈市大量男性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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