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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近16万温州有线电视用户推送反动信息,北京一工程师获刑

2014年8月1日晚,温州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市区部分用户的机顶盒遭“黑客”攻击,出现一些反动宣传内容,不仅影响正常收看电视,而且造成中广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629.4万余元。警方侦破,这名“黑客”系在北京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师王某。

       4月3日,温州市鹿城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王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王某,男,41岁,辽宁大连人,大学文化,在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从事系统工程师工作,是有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及编程经验的专业人员。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以来,王某因工作不顺,对所在公司产生不满,想通过破坏由该公司承建的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报复。

       2014年2月以来,王某通过互联网收集了大量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内容的非法图文信息,并编写了一系列破坏性程序,为作案做准备。

       2014年6月中下旬,王某以工程师的身份,利用负责维护和技术支持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有线电视系统等工作的职务便利,经过系统测试后,在北京的办公场所内通过互联网进入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广告业务系统,将破坏性程序传送到相关服务器上,并设定同年8月1日晚触发。

       同年8月1日19点左右,破坏性程序在设定时间触发,非法图文信息被推送到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的有线电视用户机顶盒中,使用户播放电视时,在电视画面的广告位中显示非法图文信息。

       20时左右,破坏性程序继续触发,将12段非法文字信息、6张非法图片照片通过系统推送到有线电视用户机顶盒中,在用户收看有线电视时电视画面中央随机出现非法文字信息。

       经统计,王某编写的破坏性程序向温州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15.98万有线电视用户推送了非法信息。因抢修期间采用关闭电源、切断电视信号的方法,造成三地46.5万用户无法正常收看有线电视5个多小时,中广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629.4万余元。

       2014年8月18日~22日,王某在被温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为了达到立功以减轻刑罚的目的,多次在供述中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韩国籍同事印某,谎称印某与其共同实施了破坏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致使印某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依法搜查办公场所及住处。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破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又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诬告陷害罪,应予数罪并罚。

       鉴于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造成温州广大电视用户不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且插播反动非法图文信息,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酌情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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