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被天津检察机关以涉受贿、滥用职权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提起公诉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被移送天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中国最高检星期五(4月3日)在网站公布,周永康涉受贿、滥用职权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星期五,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称,“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务”。
起诉书说,周永康“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说,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永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周永康及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现年72岁的中共原高官周永康是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反腐努力中落马的最高级官员,也是自中共1949年建政以来因腐败丑闻被查处的最高级官员。
中共官媒《人民日报》年初表示,周永康案是“近年来中央纪委‘打虎’最具影响力的一个案件,也是2014年各级纪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一个缩影”。
美联社表示,尽管中共官媒称周永康案显示了中共的反腐决心,但“此举也被普遍视为执政党内高层的派系斗争之一”。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3月在北京两会期间表示,将依法公开审理在反腐中落马的“大老虎”周永康和徐才厚等高级官员。
两会期间,中共高级官员的审理公开问题曾成为记者提问的焦点。当时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这些案件会“依法审判”,“依法公开”。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没有说明周永康案的审理日期。目前不清楚周永康案的公开审理会“公开”到何种程度。
美联社认为,中国当局指控周永康“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至少可以使部分法庭审理闭门进行,从而避免了审理期间涉及中共党内高层内斗过程曝光的可能。
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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