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一个矿场在2008年发生致命事故后,昨天在同一矿井再度发生矿难,21人遇难,16人生死未卜。
昨天6时左右,位于河南禹州、隶属中平能化集团的平禹煤电公司四矿12190采面在施工防突钻孔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井下当时共有276人作业,事故发生后239人安全撤至地面,初核工作面区域有37人被困。
现场指挥救援组组长、中平能化集团安监局长杨玉生表示,目前井下过高的瓦斯浓度,影响了救援进度。局部瓦斯浓度甚至超过60%。
2008年8月1日,该矿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时造成2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30万元(人民币,下同,160万新元)。本起事故与上次事故发生在同一矿井的同一个作业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张德江为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救援工作。
昨天下午,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等一行抵达矿难现场。
郭庚茂说,这个事故是一起重大、特重大事故,21人遇难、16人生死不明,尽管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但造成的损失是惨重的、教训是深刻的,特别是发生在十七届五中全会期间。他表示,当务之急,是要把救人工作放到最优先的位置、最核心的目标。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中国在本月初实施《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以期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但这规定出台后,马上传出广西河池市朝阳煤矿提拔七名矿长助理顶替领导下井的消息。
因此,中国国家安监总局前天刚颁布新规定,要求所有地下矿井企业,每班必须有至少一名领导下井带班。违反规定将被警告及罚款3万元;领导未下井而发生安全事故,出事矿井须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将关闭矿山。
凡有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将被停产整顿,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以最高500万元的罚款。
有关发生矿难的矿山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将被暂扣或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并处以最高达上一年收入80%的罚款。
国务院安委办10月下旬将开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专项督查。
这份名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将自11月15日起实行。
新规定订明,矿领导是指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中国煤矿安全纪录之差在世界上数一数二。据统计,中国去年有超过2600人死于矿难,但是独立劳工团体认为,实际死亡数字要高得多。
在加强“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命令发布之际,中国较早再次传出两起矿山安全事故。
陕西潼关县一处金矿10月14日疑因电线短路发生火警,造成九名矿工死亡、六人受伤。
同日,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大明山铜矿广三公司一名矿长带领两名管理人员下到停产矿井查看设备时发生窒息事故,造成包括矿长在内共两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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