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当地时间周四(21日)晚否决了远华集团走私案主嫌犯赖昌星暂缓遣返的申请,意味他最快将于星期六(23日)便遣返中国。赖昌星的辩护律师当天要求加拿大联邦法院不要遣返当事人,认为赖昌星在中国不会得到公平审判。
律师大尉·马塔斯(David Matas)对法庭说,中国官员利用赖昌星案件转移人们对官员自身腐败的关注。
12年来,赖昌星一直在争取避免被遣返中国。他争辩说,如果被送回中国,他可能被处死或受酷刑。
中国向加拿大保证,如果赖昌星被送回中国,他不会被处死或受酷刑,他可以聘请律师,得到公平审判。
联邦法院法官米歇尔·肖尔(Michel Shore)说,中国做出了“不同寻常”的保证。他问道:赖昌星案件这么引人关注,这本身是否能保证他的安全?
马塔斯律师回答说,“这些保证是不够的,没有任何意义。” 他说,中国为让被告认罪才提供律师,而不是为了辩护。他对法庭说赖昌星的哥哥和会计都死在中国监狱里。
遣返赖昌星的日期定于7月25日。如果他上诉成功,这个日期很可能被推迟数月。
赖昌星的难民聆讯是在2001年的7月3号开始的,当时是加拿大最长的难民聆讯,一直到11月份才结束,到2002年才下结论,拒绝了他的难民申请,然后他的律师提出了上诉,在这漫长的12年中,他一直都是在上诉、遣返、进行遣返前评估、评估后提出司法覆核,一直这样循环,直到现在。
如果赖昌星被遣返,将根据中国法律做出判决,加拿大根本不可能左右局势。赖昌星是厦门远华案的主犯,过去在审理远华案时,中国已先后处死了8个人。
远华案牵扯的官员有600多人,现在这些官员都有了自己的去向。当时有21个人被判死刑,最终执行了8个;还有好几个人因为此案而自杀;后来赖昌星的大哥也在监狱中莫名其妙地死了,死在监狱中的还有好几人。
赖昌星的远华案,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中国经济模式演变过程中的一个缩影。1999年,远华案发时,政府指控赖昌星偷漏税800多亿元,这800多亿的税款,不是1天1年赚来的。赖昌星做生意,从70年代末就开始了,经济行为长达20年,那么在1999年之前,政府部门在干什么?为什么在一瞬间就查出800多亿?
赖昌星原是福建晋江的农民,连小学都没有念完,1994年赖昌星在厦门注册设立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之后就开始了疯狂的走私犯罪活动。就这么一个人,怎么就有如此的“能量”,掀起了惊天大浪?
据赖昌星关系比较好的人说,赖昌星曾经说“这个爱好实际就是弱点,你喜欢车我送轿车,你喜欢房子我送房子,你喜欢女人我送女人,你喜欢赌,我送赌资,就是你喜欢什么我送什么”。赖昌星都能够在接触过程中琢磨出你的爱好来,琢磨出你的弱点来,然后对症下药,使你这个毒药吃进去,你就再也吐不出来。只有跟着他走,为他办事,为他提供方便。
说穿了,赖昌星就是利用官员的“贪婪腐化”阴暗心理,投其所好,被拉下水上了他的“贼船”。赖昌星的这个“总结”一语道破了他之所以能够掀起“惊天大浪”的玄机。
赖昌星和一大批官员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这是在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窝案,其危害之大难以估量。
如果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远华案是否就会画上一个句号?现在看来也未必,因为在赖昌星脑袋里,还有多少“秘密”没有抖落出来?还有多少未被“挖出”的“涉案人”会浮出水面?这些日子那些隐身幕后的官员恐怕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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