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6日就外国驻华使领馆发布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数据一事表示,擅自监测并发布中国的环境质量数据,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 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有记者问:针对中国环保部负责人日前反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发布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美国务院发言人称此举不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第二,美方称,不反对中国驻美使领馆公布美城市空气质量数据,中方有无相关打算?
刘为民说,外国驻华使领馆不具有在中国开展环境监测和发布相关数据的法定资质,也不具备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能力和条件。擅自监测并发布中国的环境质量数据,也违反了中国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希望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停止不负责任的行为。
关于第二个问题,刘为民回答:“我们没有这个兴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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