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昨天宣布,已经决定由政府“购买”钓鱼岛、北小岛和南小岛,将这三个岛“收归国有”。
中国政府当天以多种方式对此提出强烈抗议,并就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发表声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外交学院新校区出席周恩来和陈毅铜像揭幕仪式时表示,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在主权和领土问题上,中国政府和人民绝不会退让半步。
台湾外事部门同日表示,正持续关注局势发展,要求日方不要一意孤行。如果日本政府执意推行所谓钓鱼岛“国有化”,将在适当时间请台湾驻日代表回台说明。
法理之争:明确领土管辖范围
领海基线是量算领海宽度的起点线,中国1992年2月2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宽度是12海里,陆地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内水。
中国社科院海疆问题研究者王晓鹏认为,划定钓鱼岛及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本身是中国对钓鱼岛行使管辖管权的一部分,是维护主权和管辖权一个重要方式,是一个法理斗争,也是一个管理上的斗争。
“一国对领土公布领海基线是非常正常的行为”,王晓鹏认为,此次领海基线的公布,是根据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依法做的事情,而非根据目前地区形势突然公布。
他介绍,之前一直没有公布,不仅因为地区形势,从国际上看,分批、逐步公布领海基线会更加科学,用哪一块礁石作为基点划界,需要科学勘测、调查方可。
王晓鹏提到,钓鱼岛及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公布,也粉碎了日本企图分割我们东海大陆架的图谋。因为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争议中,日本提出所谓的东海中间线,把钓鱼岛作为基点划定。
执法责任:可禁日方上岛活动
王晓鹏表示,领海基线公布后,将明确钓鱼岛附近海域哪里是内水,哪里是领海,使管辖范围更加明确。“内水,即相当于渤海,意味着将来日方不仅仅是登岛,只要其人员或船只进入领海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之内,就构成对我们领土等同程度的侵害。”
日本问题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刘江永认为,这是中国对日本“国有化”钓鱼岛采取的初步反制措施,今后中国不仅需就日方登岛提出严正交涉,在领海主权方面也会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另外会在相关海域进行常态化考察。
香港亚太研究中心主任郑海麟认为,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的文字规定,领海基线显得更直观,“一看就知道”。
“意义重大,也是中国必须做的”,郑海麟认为,领海基线内就是我国领土,国家对领海基线内的岛屿有执法责任,渔政船、海监船甚至军队,就要起到作用,采取相应措施,维护领土完整。
“中国政府首先要恢复中国人五六百年间往来钓鱼岛的自由,禁止日本海上自卫队在钓鱼岛及其周围12海里范围内的活动”,郑海麟说,中国人往来钓鱼岛,实际上是行使固有的原始权利。
未来目标:收回管辖开发资源
“钓鱼岛位于中国海大陆架上,中国作为海岸国,毫无疑问拥有钓鱼岛天然资源的主权权利”,郑海麟认为,政府应采取措施收回钓鱼岛的管辖权,保障中国人在钓鱼岛周边海域开采天然资源的合法权利。
王晓鹏提到,在钓鱼岛维权方面,我国从2010年开始对钓鱼岛及附属海域通过渔政船巡航方式进行常态化管理,这是一个最直接的方式。公布领海基线之后,巡航的范围更加明确,频率就会加大,可实现常态化不间断。
他认为,下一步我国对钓鱼岛周围的海洋资源开发上可有所动作,比如说捕鱼,钓鱼岛周边渔业总量不少,有15万吨,而石油有100亿吨储量,明确范围后,开发就可以实际操作。另外,在东海大陆架的油气田开发上,如果日本继续挑衅,我国可提高日方企业参与合作的门槛,采取经济上的有效遏制手段。
日方动态:日方计划今日签订“购岛”合同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昨日宣布,日本政府已经决定由政府购买“尖阁诸岛”(即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的钓鱼岛、北小岛和南小岛,将这三个岛“收归国有”。
藤村修当天下午在首相官邸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日本政府是在有关内阁大臣会议上作出上述决定的,日本政府与所谓“土地所有者”就“购岛”事宜达成了协议。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藤村修、外相玄叶光一郎、财务大臣安住淳和国土交通大臣羽田雄一郎等参加了会议。
日本政府计划于11日在内阁会议上决定从2012财年预备金拨出20.5亿日元(约合1.66亿人民币)“购岛”,并与所谓“土地所有者”签订“购岛”合同。
日本政府还表示,将钓鱼岛“收归国有”的名义是“为了平稳、安定地维持管理”,今后考虑交由管辖海上保安厅的国土交通省进行管理。
日本政府也好,石原慎太郎也好,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加强对钓鱼岛群岛的实际控制。毋庸讳言,钓鱼岛群岛之前也处在日本实际控制之下,但从“产权”看,之前钓鱼岛名义上为“私产”,官方做手脚的空间有限,且容易有“侵害私产”之嫌;“国有化”后,日本当局今后就有了更大的折腾空间,而且,岛上已有和未来新建设施都成了“国有资产”,国家就有了管理的“义务和权利”,这显然意味着对钓鱼岛实际控制的强化。
背景:钓鱼岛的“所有者”栗原国起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94年,甲午海战失败后,清政府于1895年向日本割让了台湾岛以及附属诸岛,当年日本明治政府以清政府没有实际管辖钓鱼岛的名义非法把钓鱼岛以及附属海岛归为日本管辖领土。
同一年日本将非法窃取的钓鱼岛租借给到钓鱼岛上垦荒的福冈人古贺辰四郎。1932年,日本政府又把中国的钓鱼岛非法卖给了古贺家族,至此钓鱼岛等三个主要小岛成为古贺家族所谓的私有地,后来古贺家族日渐衰落。1972年,古贺家族将南小岛和北小岛转手卖给琦玉县的栗原家族的掌门人栗原国起,1978年再次将钓鱼岛卖给栗原家族,就这样栗原家族成为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谓的土地权的所有者。不过栗原国起只登过一次岛,而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跟北小岛除了几个坍塌的小屋以及日本建造的灯塔之外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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