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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院因办理王立军案获集体一等功


震惊海内外的王立军案于2012年8月份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王立军最终在9月份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据成都当地媒体报道,2013年2月28日成都人民检察院因此被授予集体一等功。而在此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亦因办理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被授予集体一等功。

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报道,2月28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向市人大代表作《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市检察院办理重庆市原副市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

另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称,5年来,市中院依法圆满审结了重庆市原副市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一批国内外高度关注的大案要案。同时,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刑事大要案件指定管辖法院。

王立军案审理后,新华社发布特稿,称2012年2月6日至7日,重庆市原副市长王立军私自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事后,侦查机关依法对此进行调查。6月30日,终止王立军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7月22日,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王立军因涉嫌叛逃罪由成都市国家安全局执行逮捕,8月2日侦查终结后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于8月2日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王立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分别于8月8日、9月1日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9月5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王立军涉嫌犯罪提起公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17日,王立军涉嫌叛逃、滥用职权案因涉及国家秘密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9月18日,王立军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24日王立军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据中安在线消息,安徽省检察院和合肥市检察院因办理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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