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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持旅签及假签在泰务工被罚款、判监和遣返

26岁张彬、33岁孙远飞是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套楼乡付庙村农民。揣着一个淘金梦,2013年3月份,他们与同村的21名村民一道,随安徽省蚌埠市中艺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来到泰国华*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务工。没想到,这却是一趟通往监狱的旅程。一辈子老实巴交的两位农民,可能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签证是怎么回事,却因为假签证,蹲了一回异国的牢房 中国人持旅签及假签在泰务工被罚款、判监和遣返

2014-9-21 16:46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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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签证在泰务工被抓 中国劳工一遣返一坐监 劳工坚称签证为公司代办,涉事公司否认劳动合同关系 2014年,泰国罗勇府上诉法院对孙远飞、张彬两名持有造假签证的中国籍非法劳工的上诉审理分别于7月29日以及9月2日开庭。二审结果:张彬因违反了泰国移民局法第81条、刑事法第91条关于未经允许在泰王国非法滞留、刑事法第90条关于伪造护照以及伪造签证用章等罪行,被判罚款31万铢,扣掉服刑303天每天200铢共计60600铢后,缴纳249400铢可以出狱回国。而犯罪情节与张彬一致、上诉程序及律师都相同的孙远飞则被判了3年零2个月的有期徒刑。 为救两名劳工,两个原本贫困的家庭砸锅卖铁凑了26万人民币(约140万泰铢)汇往泰国。 中国人持旅签及假签在泰务工被罚款、判监和遣返

2014-9-21 16:4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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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涉案劳工张彬、孙远飞 1持旅游签证务工 欲辞职回国被抓 涉案非法劳工张彬和孙远飞是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套楼乡付庙村农民,当地经济并不发达,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家中的留守老人则边带孩子边务农,当地大多种植苹果树和玉米,以张彬家为例,一亩地一年收入约1万元人民币,去除施肥和农药等费用,纯收入不到8千元。家中务农收入无法满足日常开支。 按照泰国的劳工法规定,赴泰劳务的工人应当依法办理工作签证方能合法劳务,而这23名劳工当时所在的华*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为他们办理的是旅游签证,换句话说,这23名劳工持旅游签证入境劳务,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据这批劳工透露,一经入境,公司即以办理签证为由收缴了所有劳工的护照,即签证由公司统一办理。 事实上,他们所持的旅游签证入境只有60天的停留期,在签证即将期满之际,公司通过非法中介帮他们办理了延期30天签证,而正是这个签证,让他们两人获得4年8个月牢狱之灾。 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这个签证,竟然可以在曼谷移民总局转换成商务签证(NON-B)及在北榄府移民局办理1年学生签证。 2013年9月,由于劳务薪资低、工作条件过于艰苦,张彬和孙远飞决定结束泰国劳务生涯回国,经与公司协商后两人从公司领取工资及护照并购买机票准备回国,在由公司派车送往机场的途中进加油站方便时,被罗勇府移民局警察查获他们所持签证为假签证并遭逮捕。 中国人持旅签及假签在泰务工被罚款、判监和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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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8.40应登机的张彬并没出现在机场 2 家属募26万元救人 公司称未签合同撇清关系 两名劳工被罗勇警方逮捕后,并没有承认签证造假非法劳务的罪名,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经手签证办理,甚至就没碰过护照,罪责不在他们身上。据了解,签证是劳工所在的公司找人代办。 泰国检方起诉以非法滞留、伪造签证等罪名起诉了两名劳工。而两名劳工所在的公司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及他们诉讼的费用,甚至对两名劳工曾就职一事都予以否认。公司通知两名劳工家属筹集款项26万人民币,并声称用以缴纳交担保费和罚款。两名劳工分别以每人50万泰铢从罗勇法院办理了担保手续,并被禁止离境。 26万人民币折合1338000泰铢,华*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给出的清单显示,缴纳担保费、律师费、文件费、油费、请客费等等名目共花去1265835泰铢,余下72165泰铢。此时,两名劳工仍在检方的控制中。 中国人持旅签及假签在泰务工被罚款、判监和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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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勇法院对两名持假签证非法劳务的中国籍劳工的一审判决书 3 一审判决 各获4年8个月刑期 2014年1月29日,泰国罗勇法院对两名非法劳工的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张彬、孙远非两人因违反了泰国移民局法第81条、刑事法第91条关于未经允许在泰王国非法滞留、刑事法第90条关于伪造护照以及伪造签证用章等三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4个月,由于两名被告承认犯罪,对案件审理态度积极,酌情适量减刑每项指控减刑一半。根据刑法第78条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0个月并没收护照。 面对即时收监,两名劳工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在申诉期间暂时释放被告的申请,并使用在初级法庭期间缴付的50万泰铢现金作为保释金保释两名劳工。 受理案件的罗勇法庭于2014年1月31日,通知当事人前来听取关于保释申请意见。法院认为被告承认所犯罪行,初级法院裁定被告有期徒刑3年20个月。根据案情,法院有理由认为如果在上诉期间临时释放被告,被告有可能逃逸。因此驳回保释申请,并以书面形式将审议意见送达被告。于是,两名劳工被泰国司法部依法收监。 两名劳工的家属得知两人被判刑收监的消息后,联系了中国外交部门,由于案件涉外,很多部门都表示无法干预他国的司法独立而无能为力。后有一位郑姓华人帮他们再次请了律师,提出上诉。经过律师的调查取证,找到不少相关证据,足可证明罗勇法院一审判决的大部份罪名不成立,2014年4月24日两人的代理律师向罗勇法院递交上诉材料及相关证据,正式提出上诉。 中国人持旅签及假签在泰务工被罚款、判监和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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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 4 二审判决 一关一放,家乡老父赴泰求助 等待二审期间,张彬、孙远飞两人的父亲,张建中、孙世启两位未曾出过远门的老实巴交农民,思子心切,不远数千公里,赴泰探儿。 张建中和孙世启到达泰国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前往罗勇探望他们的儿子,狱中父子相见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张建中、孙世启赴泰寻子之前,曾给中国外交部写过求助信,后来信函被转交到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他们两人到了泰国后也亲自上大使馆拜会了领事部的刘广盛领事,两人一行得到大使馆的积极帮助与支持。 16天后,两位老人因经济原因不得不返回家乡,两名劳工还在等待上诉。 张彬、孙远飞两人涉案情节完全相同,同日被据捕、同日被提起公诉、所涉罪名也完全相同,故一审判决的时候,罗勇法院对两人的案子审理结果共用一份判决书。 二审时,两人聘请了同一位律师,同时上诉,递交相同内容的上诉材料和证据,但二审时案件被分开审理,罗勇法院对两人的判决出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结果。 泰国罗勇法院分别于7月29日以及9月2日对两名劳工开庭二审,张彬被判罚款31万铢,扣掉服刑303天每天200铢共计60600铢后,缴纳249400铢就可以出狱回国,但是孙远飞却被判了3年零2个月的有期徒刑。 中国人持旅签及假签在泰务工被罚款、判监和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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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司法部官员认为罚款及量刑均合理 泰国司法部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泰国是一个法律较为完善的国家,当地的法官会依照法律规定审理案件。但同时每一位法官都有自由裁量权,这是法官对于案件的性质做出的自由裁量。每一位法官对案件的理解和认知都有独到的一面,意味在同等情况下的案件出现并不统一的判决可能。简单来说,因为法官的认知和经验不同,做出的主观判断也不同,就算是同一个法官审理,随着知识的积累、业务能力的提高、审理当日的认知和感受的不同也可能会带来审判结果的差异。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国家政策、社会舆论、律师辩论技巧、被告态度都会影响审判结果。两个案件的审理法官对案件并不会私下沟通并统一审判结果,所以出现判决结果差异是正常的。在对两名劳工的罚款以及量刑上,我认为是合理的。 6 回国之路一波三折 昨日上午仍被拘留 二审判决被判罚款31万泰铢的张彬在缴纳了25万余元泰铢(被收监每日算200泰铢,扣除已被收监的将近10个月天数后,需缴纳的罚款为24万余泰铢)后,由罗勇监狱被移交到曼谷移民局刑拘所拘留,并办理回国证明等遣送手续。 在张彬被移送至曼谷的第12天,9月17日,所有的遣送手续已经办理齐全,在16日与移民局官员商讨张彬回国日期时,对方表示可以预定17日早上8:40分由曼谷飞往广州的机票。记者昨日早上6点开始在机场等候至8:40,未见张彬以及移民局官员的踪影。在民航柜台查询已登机乘客名单亦不见张彬名字,于是记者再次奔赴位于沙吞路的移民局刑据所。 上午9:50,记者来到移民局刑据所办公室询问原因,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张彬的一审和二审判决书均没有禁止出境的内容,被禁原因是去年他的代理律师向罗勇法院申请保释时,法庭允许其以泰币50万铢担保出狱,但是限制其离开泰国境,之后虽然张彬回到监狱,但是禁令没有解除。若要离境,需要向罗勇法院申请解除禁令或批准离境法律文件,否则移民局不具遣送其回国的权力。 昨日上午移民局警察从拘留所办理手续准备送往机场时,才发现刑据系统里有此条款,移民局警官表示尽快联系罗勇法院解除禁令。截止发稿,张彬仍被拘留在移民局监狱。 律师意见 审判结果有差异不罕见 可待泰王大寿申请特赦 本案的代理律师为泰国人,他在接受星暹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两名劳工的案件他一视同仁,不存在庭上辩护厚此薄彼的可能性。在谈及审判结果的差异时他表示,同一案件不同结果并不罕见,不能因此质疑泰国的司法公正。对于张彬的结果他表示非常欣慰,而对于被法官判处3年10个月的孙远飞,他表示并不是毫无希望,泰王大寿普天同庆,届时可由律师代为申请特赦罪民,但结果如何难以预计。 公司回应 华*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不清楚事件 随着案件二审审判结果公布,星暹记者按照网上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华*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记者在确定对方是否为华*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员工时,对方给予肯定答复,可询问到是否知悉张彬、孙远飞两人的案件时,对方表示不清楚,再接下来便告诉记者打错电话,随后挂断。 同批劳工所有签证公司代办 与张彬、孙远飞同为工友的21名劳工目前已全部返回中国国内,星暹记者采访到了其中一位工友陈吉振,他表示他与张彬、孙远飞等人于2013年3月随安徽省蚌埠钢市中艺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来到泰国华*国际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安装施工。由3月抵达泰国工作开始到他们二人9月被逮捕,所有工友的签证均由公司统一办理,并且所有工友都没有签订劳工合同。对于两名工友的遭遇他深表同情,希望泰国司法方面能对文化程度不高的的农民工网开一面,让他们早日返回家乡。 大使馆去函要求公正公开审理 在泰国罗勇法院对两名劳工签证造假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中国大使馆领事部为维护两名劳工的合法权益积极联系各方,积极促进两名被告劳工与泰国检方的沟通,在案件审理前去函要求泰国司法部能秉承公正公开的司法态度审理案件。 对于缴纳249400铢罚款就可以出狱回国的张彬,大使馆领事部的官员表示将会尽快审核其个人资料,为其开出可以暂代护照的“旅行证”早日回国。目前张彬的资料已又泰国移民局移交中国大使馆,中方正在核实资料中,据透露,最快可在9月中旬离境归国。对于二审判决3年2个月的孙远飞,使馆方面表示,应该尊重泰方的司法独立,不应给予干涉。 中国人持旅签及假签在泰务工被罚款、判监和遣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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