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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洛浦“批量召回”39名干部,召回期间扣发30%工资

               

新疆洛浦“批量召回”39名干部,召回期间扣发30%工资

        已经被中组部列为年度重点研究课题的不胜任干部召回制度,又在一地“开花”。

       4月15日,新疆和田洛浦县纪委称,该县实施“召回”管理,首季已有39名干部“回炉淬火”。新疆和田开始实施这一干部管理新方法始于今年1月。

       据微信公号“最后一公里”消息,今后,若因庸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和田洛浦县实施“召回”管理,首季已有39名干部“回炉淬火”。

       据洛浦县纪委消息,今年1月,该县制定了《洛浦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成为新疆自治区首个实施干部召回制度向懒政问责的县。

       在首批召回的39人中,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3名,副职领导干部3名,站所负责7名,访惠聚工作组成员4名,一般干部13人,村党支部书记2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村警7名。根据该管理办法规定,被召回的干部包括:精神不振、贪图安逸,敷衍塞责,甚至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脱岗的;逾假不归或不办理销假手续;会议期间玩手机、睡觉、逃会、躲会、无故迟到、早退造成不良影响等。

       那么,召回如何进行的呢?

       管理办法明确,对涉及的干部姓名、职务、照片、“召回”原因等情况公开曝光,并在县党校实行全封闭军事化管理,由县纪检、组织(人社)、统战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授课,并进行军事训练、实践锻炼、夜间值班巡逻、专题讨论或观看电教片等方式,强化其思想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扣发“召回”期间30%的工资,并取消其年终评先选优和绩效考核奖励金发放资格。


新疆洛浦“批量召回”39名干部,召回期间扣发30%工资


                            被召回的干部返岗后,还将继续接受跟踪考核。

       洛浦县的做法是:将抽调纪委等单位组成考核组,结合跟踪考察情况,对干部“召回”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岗位;不合格的,延长实践锻炼时间3个月,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科级干部给予组织处理,一般干部予以辞退或解聘。

       另外,“召回”干部强化培训期间的表现和鉴定材料将存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职务(岗位)变动的重要依据。

       洛浦县纪委介绍,今年第一季度,已有39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3名,副职领导干部3名,站所负责人7名,其他干部13人,村党支部书记两名等。当地几名受访的领导干部在电话中表示,“召回”制度是动真格的,不认真干只能垫底。

       干部“召回制度”是个新尝试,但洛浦县并非首例。

       据贵州黔西南日报4月10日消息,为治理懒政庸政,贵州省黔西南州早从2014年开始就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在召回后的集中培训阶段,黔西南州有的单位甚至组织“召回干部”军训一天。

       消息称,黔西南州推行的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已引起中组部高度重视,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和贵州省委组织部组工干部学院把这一制度列为2015年重点课题系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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