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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官称有必要判中国籍罢工司机坐牢

新加坡中国籍司机因劳资纠纷罢工事件中,被告包锋善被指数次发表威胁性言论。施奇恩法官判决时认为,被告有加重罪行的行为,应当被严惩,以发挥阻吓作用。
初庭时这名巴士司机被判坐牢六周。
被告包锋善(38岁)是继上周四名中国司机被控后,第五名被控的中国籍司机,他也是第一个认罪的司机。
被告于2008年加入SMRT公司,法庭指他于11月26日上午6时至7时,在兀兰1段的宿舍参加非法罢工,抵触刑事法(临时条款)第7条和第6(2)条。
这项罪名可被判罚款高达2000元,或坐牢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事发当日下午,被告在SMRT管理层、人力部代表及罢工司机的对话会上,数次发表威胁性言论,说如果SMRT和人力部无法在一周内满足他们的要求,就有进一步的罢工。
被告在事后表示,他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负面影响。他要求罚款了事,得知被判坐牢后,神色凝重。
施奇恩法官判决时表示,公共交通是法令涵盖的基本服务之一。被告可能因自身的不满而参与非法罢工,但是这不能成为理由。
施奇恩认为,被告显然很清楚非法罢工能造成的严重影响,而另一加重罪行的相关因素,是被告在对话会上数次语带威胁,也没听劝在隔天上班,反而拿了病假。
他说,被告要求轻判,在被控后第一时间认罪,显示他已后悔,愿意承担罪行的后果,但判他坐牢是有必要的。
主控官包佩玉副检察司陈词时,认为六周刑期是合理的判刑。
她指出,被告虽没被控教唆他人非法罢工,但他不是“被动的参与者”。
她说,SMRT在事发日下午举行对话会,劝请司机复工时,被告“继续表现得不合作,甚至在同事面前,向SMRT和人力部挑衅说会有进一步的罢工事件,鼓动同事的情绪。”
她指出,被告的罪行对新加坡的公共交通有不良影响。如果他被轻判,其他有类似犯罪意图的人也会效仿,要雇主妥协。
180多名中国籍巴士司机在上星期一和星期二,参与新加坡26年来的首起罢工。上星期四被控的四人的案件将在后天过堂,另有29人已被遣送回国。
另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这起事件回答媒体询问时说:“外交部高度重视此案……12月2日,被遣返的29名中方人员已安全回国。外交部和中国驻新使馆将继续密切关注事件进展,与新方保持沟通。希望新方妥善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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