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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老板“举报县水利局办假证”后,被警方以涉嫌诈骗抓捕

陕西一老板“举报县水利局办假证”后,被警方以涉嫌诈骗抓捕

罗虎在网上发布的伸冤材料。 网络图片
因诈骗罪被批捕16个月并坐了近3个月牢后,2014年11月18日,陕西淳化县人罗虎被淳化县检察院宣布不予起诉。此前,他被指使用伪造的河道采砂许可证骗取当地国土资源局赔偿47万元。

4月17日,淳化县检察院向澎湃新闻证实,罗虎涉嫌诈骗一案关键证据来源不明,事实不清,所以对此案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假河道采砂许可证引起的诈骗案
据罗虎介绍,2009年,罗虎与同乡一起经营一家砂石厂。当年12月,他前往淳化县水利局办理了有效期约半年的《陕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

罗虎告诉澎湃新闻,2010年3月,罗虎前往水利局办理正式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淳化县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为其办理了此证;他本人只拿到了这张证件号码为0000701的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明的法人代表为“罗虎”。

但澎湃新闻多次拨打这位负责人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此后澎湃新闻向淳化县水利局询问此事,一位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

2015年4月7日,淳化县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中通报此案:罗虎等四人于2009年在淳化县姜家河河道合伙开的办砂石厂,进行一段时间采石后即停工……2012年9月,淳化县国土资源局在河道造田时将该采石场所在河道复平,罗虎以淳化县国土资源局在河道造田过程将其开采的砂石复平为由,多次要求淳化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赔偿,并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供了伪造的陕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该证号码为:0000701,该证的实际持有人为杨勇)。

淳化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樊主任17日向澎湃新闻表示,国土局并不知道罗虎提供的许可证为伪造;经过协商,国土局赔付了罗虎47万元,并签署了一份赔偿协议。

罗虎向澎湃新闻表示,2013年,罗虎前往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更新许可证,曾为其办证的负责人否认罗虎所持的许可证为合法证件。他随后前往检察院投诉,却被告知,该许可证确为伪造。

澎湃新闻从淳化县公安刑侦部门了解到,因为涉嫌以假证骗取赔偿,罗虎随后被警方拘留。

假证被认定“来源不明”

淳化县检察院在上述通报中称,2013年8月29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经研究认为,该案件基本事实清楚,符合批捕条件,决定以涉嫌诈骗罪批捕罗虎。

罗虎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前往国土局索取赔偿时,并不知道许可证为伪造。批捕时他已被拘留37天,此后,他在狱中住了近两个月(总共近3个月),因为身体原因办理了取保候审;在被羁押过程中,他的砂石厂被转手他人开发。

2013年12月,淳化公安局将起诉意见书移送检方。淳化县检察院通报称,经严格审查,认为罗虎等人涉嫌诈骗一案关键证据(罗虎持有的假河道采砂许可证)来源不明,事实不清,经退回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后仍然事实不清。2014年11月18日,淳化县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罗虎等人涉嫌诈骗一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罗虎随后被释放,从他被拘留开始到宣布不予起诉,时间已经过去了近16个月。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礼军告诉澎湃新闻,罗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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