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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孕妇作假在港逗留产子被判监禁1年

一名内地女子被控一项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职员作虚假申述及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的罪名,11日于香港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禁12个月。
香港入境处指,32岁的被告3月15日以访客身份到港,并于逗留期限届满后在港逾期逗留。及后,被告在未经预约下于7月3日冲急症室产子。入境处的纪录显示,被告于3月15日在罗湖管制站办理入境手续期间,向入境处职员报称她并没有怀孕。
           

内地孕妇作假在港逗留产子被判监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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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在调查中,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入境时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她同时承认有意图在港逾期逗留产子。被告承认有关控罪。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非本地孕妇在港逾期逗留分娩的情况。一方面致力于出入境管制站加强截查,另一方面采取执法行动,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非本地孕妇,和协助或教唆她们违法到港产子的人士。
发言人警告,根据香港法例,违反逗留条件的旅客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入狱两年。此外,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
自2013年开始,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双非”孕妇(即夫妻均非香港永久居民)“零配额”政策,公私营医院停收“双非”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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