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到新加坡求学的一名女生,责怪跟她同住的中国籍女同学家务做不好,竟然用热水淋她,还拍下她的裸照威胁她听话。
被告龙颜案发时16岁,缓刑监视报告认为她不适合接受缓监,法官判她坐牢三个月又一个星期。
赛夫汀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导致受害女生心灵和身体留下永久疤痕。但被告年纪很轻,他判刑时斟酌考虑了这一点。
被告的母亲从中国飞往新加坡陪同女儿出庭。被告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诉。她目前保释在外等候上诉。
被告去年12月22日承认泼热水重伤女生和恐吓等四项控状,法官基于被告的年龄,要控方提呈缓监报告,但有关的报告认为被告不适合接受缓监。
控方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主控官吴慧婷副检察司说,被告所犯的蓄意重伤罪,根据判例必须坐牢,刑期介于六至十个月。但念在被告年纪轻,被告的刑期交由法庭斟酌决定。
被告的律师钟庭辉告诉法官,被告案发后学生证被取消,但不能离开新加坡,父母也不在身边,这对一个少女来说是一个可怕的经验。
律师说,被告很后悔,把她关在牢里起不了改造作用,反而影响她的前途。
案发时,被告和受害女生同龄,目前17岁。两人当时在本地一所私校求学,目前都已经不在那里念书。受害女生已经回返中国。
案情显示,被告和受害女生当时住道德路一带的公寓,同住的还有三名女生。自2013年5月20日起,被告经常责怪受害女生家务做不好,开始对她动粗。
同年6月5日到7日,被告一连三天叫女生脱衣,然后用手机拍她的裸照,威胁她听话,否则将裸照传给所有朋友,让她名誉扫地。
7日那天,受害女生按照被告的指示扫地和抹地。被告检查后不满,破口大骂女生,并且用手机打她。
之后,被告吩咐女生煮水。不料水滚后,被告用水淋女生的颈项和背部。
医药报告显示,受害女生一度烧伤,两边胸部、肩膀、手臂和背部都有灼伤痕迹。此外,受害女生手臂和耳朵周围等也被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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