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联邦议会1日通过新《外国投资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由缅甸总统吴登盛提出。
一名立法人士透露,原有的《外国投资法》其中一项条款规定,在与当地企业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时,外国投资者必须提供至少35%的启动资金。新《外国投资法》中,这项规定改为“合资企业的出资比例由当地企业和外国企业共同决定”。另一项具争议性的条款规定是,在某些被视为敏感的特定行业,外国人只能在合资企业中持有50%的股份。由于这将打击外国投资者的积极性,新《外国投资法》将不再提及这一比例,而改为“只在必要时,才会在相关法规和规定中提及比例”。
新《外国投资法》起草讨论阶段,有人主张加大给予外资优惠政策,有人主张加大保护本国公民投资发展,缅甸立法部门与行政部门进行了多个回合的博弈。缅甸在渴望外国投资的同时,又对即将涌入的外资感到忧虑。
目前,在缅甸外资排行榜中,中国名列首位,达到141.42亿美元,占缅甸外资总额的34.42%。按照领域分类,缅甸电力行业吸引外资最多,达到190.67亿美元,占缅甸总投资额的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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