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灾区一所由香港捐建的中学,最近因地方政府将土地卖给开发商而被拆除,此举在香港和海外引起极大反响。香港政务司表示将收回二百万港元援建款,四川当局回答尊重港方决定。其实,二百万港元对于川港二地来说,都是区区小数,香港收回的不是二百万港元,而是对四川灾区无私援助的满腔热情。
二○○八年四川「五一二」大地震,绵阳民族初级中学在地震中倒坍,香港教育工作者联合会捐资二百万港元,香港政府捐资二百万港元,合共四百万港元,加上当地的部分投入,在废墟上重建了一所崭新的「四川绵阳紫荆民族中学」。二○一○年三月,新的学校正式开启使用。可是,这所凝结了香港同胞对四川震区民众一片深情厚意的学校,在使用了仅仅两年多的时间,在不久前突然拆除了,全体学生租房上课。原来,绵阳市政府已在二○一一年的一月十二日,已将这所中学所在地的两处地块,以三亿九千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使用权卖给了大连的万达集团公司,而这家公司的规划是,将投资六十亿元人民币,对所标得的一百十二点五三亩土地,进行商业性开发。也就是说,绵阳市政府为了留得大连万达集团六十亿的开发投资和近四亿的土地出让费,就轻易地、单方面地将这所由香港同胞在抗震救灾中捐建的「紫荆」中学卖了,把香港同胞对四川灾区人民的一片深情厚意也一起卖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立事业捐助法」和二○○九年四川省、绵阳市、香港教联会的三方协议,在香港方面没有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拆除紫荆民族中学,单方面改变项目和捐助财政用途,都是违法的。所以,四川绵阳市政府此举,在法律的层面来说,是知法犯法,无法无天。而在道义的层面来说,这种利益熏心的灾过拆校,一如过河拆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中,是一种没有情义的不道德行为。这所新建的学校是二○一○年三月正式启用的,可是,早在该校启用前一个月的二○一○年二月十日,绵阳国土局就已经发布了拍卖该地块的公告信息。可见,这所由香港捐建的学校,尚未正式启用,就已经注定了土地被拍、学校被拆的命运。果然,六个月后,二○一○年八月八日,绵阳市政府就和万达集团签署了开发这个地块的协议书。可见,这是一个阳谋。只是香港人被无视,被蒙在鼓中而已。直到一年之后,即二○一一年十一月,绵阳方面才和香港教联会签了一个异地重建紫荆中学的备忘录。但香港政府至今不同意那个异地重建,准备收回二百万港元的捐助款。
二百万港元数字不大,港府要收回这个二百万,显然不是为了这个钱。对灾区、灾民的无私援助,是人类互助、互济的一种大爱精神,这种大爱精神自有她特定的尊严,不能被玩忽,不能被欺骗,更不能被出卖。绵阳的紫荆中学,在正式启用前土地已被挂牌竞拍,在启用后半年即被另一开发项目暗中取代,二年后即被拆除,绵阳市府如此偷梁换柱,不仅令香港受骗,而且令香港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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