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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的路艰巨而漫长

建设法治中国的路艰巨而漫长
      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日前已由新华社等中国官方媒体全文发表。该《决定》从七大方面详细地阐述了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宗旨、方向和基本立场,详细和具体地指明了由哪些方面入手进行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五年来,力度最大、也是幅度深度最大的一次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足见作为中国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坚持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法治大改革,已是下决心,义无反顾。
      中国地放大,人口多,历朝历代都存在着一个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在封建皇权时代,也有法律,也有所谓「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提法,似乎也有一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但由于官吏的贪赃枉法和官官相护,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条,几乎是一个空白。中国人在百般无助和无奈中,终于编出那个包文正的系列故事,希望中国出现一个如包文正那样的大清官,可以为平民百姓审案雪冤。可见,吏治是任何一个朝代都是至关重要的。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打老虎,五十五只大老虎上自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下至地方省市的封疆大员,这些人上下串通,相互勾结,把中国的诸多地区、系统,变作了他们贪赃枉法、巧取豪夺的独立王国。这些人尽管也大模大样地披着共产党人的外衣,但较之封建皇朝时代的大小贪官们,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正是这些大书记、大省长、大法官、大将军们,手中挥着法律的大棒,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把成百万、成亿乃至成百亿的国家财产放进了自己家族的腰包。
      四中全会的这份《报告》,严肃地指出了当前中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诸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一些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等现象。这说明了该份报告,通过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对当前中国法治建设和地方在执法过程中的种种弊病,了解得非常详实和深刻,并毫不掩饰地揭示开来,这和从前一些官式文件文过饰非、报喜不报忧的八股,可称大相径庭。这显示了习大大政治上的魄力和坚决反腐打老虎的决心。老实说,反腐打老虎,涉及的正是那些手握财、政大权的高层既得利益者,他们树大根深,盘根错节,要以法律的手段把他们拿下来,实在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人们注意到,在这份依法治国的《报告》中有着不少从未有过的新的提法,诸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编纂民法典、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当事人诉权、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普遍设立公职律师,等等,充分体现了司法改革中的司法民主。《报告》还论述了「以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两者间相辅相成的关系,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强调了「以法治军、从严治军」。这样,就把党、政、军、民全部放进了法治的框架。
      《决定》的最后一句话是: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足见,真正建成一个法治中国,并非一朝一夕,前面的路,还是艰巨而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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