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5日)下午,雷洋案涉案警察的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递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提出“因鉴定机构的确定程序违背相关法规、网传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资质存疑”,建议检察机关更换鉴定机构。
自5月13日雷洋案件启动尸检程序后,雷洋尸检结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结果将直接关系到该案件的定性。就在人们根据“专家预计的30左右出结果”而判断该结果即将出现时,今天(6月25日)下午,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师钱列阳、公孙雪向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递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提出“因鉴定机构的确定程序违背相关法规、网传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资质存疑”,建议检察机关更换鉴定机构。
在这份《意见书》中律师提出:邢某涉嫌渎职犯罪一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雷洋家属的意愿,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鉴定,雷洋家属及其委托的专家辅助人在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监督。辩护人认为,本案法医鉴定机构的确定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规定,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已经不具备中立性,难以排除干扰开展鉴定;同时该机构虽有鉴定资质,但历年来开展业务已经积累了一些争议纠纷,从专业技术角度看,难以保证鉴定工作质量。
钱列阳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邢某家人委托他代理邢某的案件后,他已经会见了当事人,并到案发现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实地观察。由于目前案件还处于侦查期间,案件的具体细节尚不清楚,但为了把这一全国关注度极高的案件办到没有瑕疵,在目前尚未接触到实体案情时,应确保程序上没有瑕疵。
钱列阳进一步说道,在指定鉴定机构时,涉案警察还没有聘请律师,所以指定鉴定机构时没有涉案警察的声音是正常的,但目前既然已经委托了律师,律师就有义务从程序上做到没有瑕疵。对于网络上传言鉴定机构法律资质存疑一说,钱列阳表示,由于他们都是随后接手的案件,与鉴定机构不存在任何关联,如果网络传言属实,那么就存在3个层面的问题:鉴定人资质、鉴定机构资质和鉴定结果是否有效的争议,为了确保以后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不再因鉴定机构存在争议,建议检察机关应依法更换司法鉴定机构。
随后,记者拨通了雷洋代理律师陈有西的电话,就下午钱列阳律师建议更换鉴定机构的情况询问其是否知情,陈有西表示并不知情,并表示不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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