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盈文化產業投融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CHANGING CULTURAL INDUSTRIES INVESTMENT & FINANCE LIMITED
網站 (修訂中):
注意:
為保持澄清通告的完整性,本通告以重複「第1次澄清通告」為基礎,『補充』部份將以紫色顯示並透過全球網絡發送 (英文及阿拉伯文將於翻譯完成後發送),及後上載至本公司網站【澄清欄】以供公眾隨時瀏覽。
本公司將於完成本澄清 (補充) 通告,並發送至全球網絡後,
於2012年8月1日或以前於東方日報披露其他主要詳情,
以進一步解答公眾疑問。
就有關近期本公司刊登予股東的通告,於發送本澄清 (補充) 通告前,本公司已主動致函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下稱「證監會」,提供刊登予股東的通告的法律依據,
詳情請瀏覽本公司網站【澄清欄】。
本公司擬就「蘋果日報」及其他媒體的不實報導,展開研究
以公司及股東為基礎的集體訴訟 (Class-action Lawsuit),
並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稍後再向公眾公佈。
本公司並未即時在本港刊登澄清啟事的主要原因是,
「根據 2011 年顧問協議的安排,擬於 2013 年在新加坡及
2014 年在美國申請上市」,
權衡利弊後,選擇在透過全球網絡發送後,
再刊登於本地報章
(詳情已刊登於本通告內)。
澄 清 (補充) 通 告
澄清蘋果日報於2012年7月23日不實的報導
事緣:
• 於數周前「創盈文化產業投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股東之一【歐棨灝先生】「以下簡稱〝歐先生〞」與聲稱從事文化創作事業的【周顯先生】「以下簡稱〝周先生〞」要求結識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張文忠先生】「以下簡稱〝張先生〞」;【澄清通告發送後,本人接獲各方來電,方知悉周顯先生是前蘋果日報專欄作家】
• 歐先生本著作為公司一份子,有義務協助公司推動文化事業的本意,遂向張先生安排與周先生會面;
• 約於2012年7月下旬,張先生應約與周先生會面;
• 會面時周先生表示彼乃文化界名人及具知名度,張先生表示從未聽過周先生大名;
• 會面期間,周先生表示彼擁有廣闊人脈網絡,而且其文化著作價值不菲,倘能認購本公司之股份有助本公司日後發展;
• 張先生表示本公司現時無意增發任何股份,對其聲稱不菲的文化著作表示不同意見;
• 張先生認為文化產業並非指文化著作;
• 舉例,生物柴油生產基地是屬於文化產業,亦是本公司投資對象之一,為保障本公司股東利益,本公司暫時無意染指文化著作類別;
• 周先生不悅,並暗指本公司掛羊頭賣狗肉,不懂何謂文化產業;及
• 周先生認為除文化著作外,生物柴油生產基地並非正統文化產業。
張先生反駁:
• 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文化產業指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一系列活動。西方“文化產業”的概念是把文化推向市場,不僅按照文化藝術的規律來生產,更要按照一般商品生產的模式來生產的產業模式。與其他產業一樣,按資本運行邏輯生產,追求利潤最大化和資本增值。當今世界文化存在方式、文化格局、文化觀念、文化生產方式、文化接受和消費方式、文化作用方式改變的文化現象。
• 馬來西亞生物柴油生產基地以棕櫚油作為原料,而棕櫚油是馬來西亞的文化產業。
• 會面約1小時不歡而散。
會面數天後,張先生透過歐先生知悉,周先生對張先生表示賢壑泓 (控股) 有限公司 (RAM & HK-SAR (HOLDINGS) LIMITED) 的股東結構全屬虛構,及銀行金融業為最終股東是沒有可能的事。彼擬向「陶傑」核實本公司背景。
非常巧合:
• 2012年7月20日黎偉賢先生 (筆名「韋然」) 致電張先生 (當時張先生正赴上海途中) 告知一位自稱蘋果日報財經記者Daniel先生「以下簡稱〝Daniel先生〞」要求安排專訪,並向「韋然」查詢彼是否以現金作對價投資予本公司;
• 「韋然」表示暫無意接受專訪,有關問題無可奉告;
• 2012年7月21日張先生接獲自稱蘋果日報財經記者Daniel先生的來電,彼表示要求安排與張先生作5分鐘專訪;
• 張先生表示彼正於上海虹橋候機室等待返港;
• 張先生表示週日 (2012年7月22日) 上午9時30分再致電Daniel先生;
• Daniel先生表示可以;
• 2012年7月22日張先生再次致電Daniel 先生;
• 張先生表示昨日 (2012年7月21日) 要求Daniel 先生發送電郵提問題以便雙方有紀錄依據;
• Daniel 先生表示同意;
• 張先生於當天接獲 Daniel 先生發送的電郵;及
• 張先生發送電郵致 Daniel 先生,受北京天氣影響以致航班延誤至凌晨抵港,張先生表示Daniel 先生提出的問題將於週一 (2012年7月23日) 辦公時間內回覆Daniel 先生提出的問題。
蘋果日報於2012年7月23日刊登不實的報導稱截稿前未收到張先生回覆:
• 張先生於2012年7月22日受北京天氣影響以致航班延誤至凌晨抵港,2012年7月22日已致電郵 Daniel 先生,其提出的問題將於週一 (2012年7月23日) 辦公時間內回覆;及
• 很明顯 Daniel 先生已準備好於2012年7月23日刊登文章。
註:張先生於2012年7月20日乘搭香港航空HX238 (香港飛上海) 及 2012年7月21日乘搭香港航空HX239 (上海飛香港) ,機票號碼分別是 8512102426943 及 8512102426955。
針對蘋果日報不實報導的澄清:
• 報導稱:【摘錄針對 Zack Au / Matthew Cheng 全文如下圖所示】
• 經查證,向蘋果日報記者放售本公司股份的 Matthew Cheng (鄭柏偉)/Zack Au (歐棨灝) 是本公司股東登記冊的股東;
• 如果因為個別股東在場外出售股份而算在公司頭上,按這種說法 Facebook 上市前2年的股東活動行為已導致 Facebook 違法,那變成股東控制公司 (Shareholders Control the Company) ;
• Matthew Cheng / Zack Au 僅是本公司股東、非本公司董事局成員、更非本公司獨立委員會成員, Matthew Cheng / Zack Au 不能干涉本公司內政亦不具備法律資格代表本公司對外洽談任何生意;
• 根據本公司的已發行股份數目顯示,自成立至2012年7月23日止,本公司的已發行股份數目 (30億股) 並未增加,已證明本公司不存在公開招股的說法;及
• Matthew Cheng 稱『生物柴油生產基地』及其他的言論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關於:【「陶傑」的報導見上述原文】
• 為強化華人之創意文化產業,必須具備:財政穩健、專業管理及多元化優質股東概念為基礎作後盾,本著上述理念,賢壑泓 (控股) 有限公司、張文忠 (資深會計師)、莊俊年 (特許財務策劃師)、CHEUNG Man Ken博士、陳國光 (企業家)、劉德明 (筆名〝Tom Lau〞)、嚴惠玲 (藝名〝米雪〞)、曹捷 (筆名〝陶傑〞)、黎偉賢 (筆名〝韋然〞) 及黃秋鳳 (筆名〝 秋芷〞) 等,於2009年6月1日共同簽定發起人協議為創盈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重組前舊〝創盈〞) 之發起人;
• 【〝創盈〞籌備成立前,曹捷 (筆名〝陶傑〞) 會議出席率為100%】
• 2010年3月8日創盈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正式註冊成立【開曼群島註冊證書編號 OI-238439 ,張文忠 (資深會計師)、莊俊年 (特許財務策劃師)、CHEUNG Man Ken博士、劉德明 (筆名〝Tom Lau〞)、嚴惠玲 (藝名〝米雪〞)、曹捷 (筆名〝陶傑〞)、黎偉賢 (筆名〝韋然〞) 及黃秋鳳(筆名〝 秋芷〞) 等皆為本公司之執行或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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