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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资本家后代遭香港证监会起诉

红色资本家后代遭香港证监会起诉


证监会昨向法庭对中信股份及其五名前执行董事,包括时任主席的荣智健(左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右二)、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左一)和李松兴(右一)及执行董事周志贤,展开法律程序和研讯程序。资料图
  中信股份(267,前称中信泰富)2008年投资外汇累计期权合约(Accumulator)劲蚀一百五十五亿元的事件终于有新发展,证监会在民事诉讼限期最后一天入禀法院,指中信股份,以及荣智健、范鸿龄等五名高层,炒燶澳元累计期权合约后,披露虚假财务资料,要求法庭颁发回复原状令或赔偿令,赔偿给四千五百名受影响的股民。


  据《星岛日报》报道,证监会控告的包括中信股份(下称中信)、前主席荣智健、前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前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与李鬆兴,以及前执行董事周志贤。入禀状指,中信于2008年七月投资涉及欧罗、澳元、美元及人民币的外汇累计期权合约,但之后出现严重亏蚀,张立宪于2008年八月三十日发给公司财务部助理董事的电邮中已感到关注,九月八日他更在电邮中指出“情况严重,比我预计中更差,我们将面对数以亿计的可能损失,我感到十分担心”。


  可是,中信于2008年九月十二日发出的通函中却表示“就董事所知,本集团自2007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来的财务或交易状况概无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动”。中信在一个月后,即十月二十日发出的盈利警告中披露,截至当日公司为调控其澳洲铁矿项目所面对的货币风险,而订立的多份槓杆式外汇合约,蒙受一百四十七亿元亏损,显示中信于九月初已察觉到合约带来的潜在风险,发出通函当日公司的财务或交易状况确出现了重大不利变动。


  中信泰富于2008年七至八月订立多份累计期权合约,但澳元出乎意料急跌,证监会指公司董事,在明知有巨额亏损情况下,仍然在九月中发通函,指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变动,直至一个多月后即2008年十月二十日公司突然停牌,发出盈利警告,才披露相关外汇合约,已造成八亿元变现亏损和一百四十七亿元公平值亏损。发出盈警后,股价由停牌前的十四点五二元,急跌五成半至六点五二元。


  证监会指出,由中信发出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的通函刊发日期(2008年九月十二日),至盈利警告发出日期(2008年十月二十日)止的期间内,投资者的购股总额超过十九亿元,购股价介乎每股十四点二六元至二十四点五元,平均购股价为十八点九七元。回复或赔偿金额可取决于多项可变动因素,包括每名购买者的购股价、购买者是否继续持有有关股份或售股作价。


  针对上市公司及专业投资者的不当市场行为,证监会去年中至今表现积极,屡次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出手打老虎,先后入禀向涉及内幕交易案的摩根士丹利亚洲前董事总经理杜军,以及老虎亚洲基金追回投资金额,而在新股洪良招股书失实一案,更首次成功引用“回复原状令”,把新股认购交易取消,令公司须向投资者“回水”,合共涉资十亿元。


  中信股价昨收报十四点七八元,升二仙,即百分之零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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